京能(锡林郭勒)矿业有限公司查尔煤矿第二回110KV输电线路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2]2993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京能(锡林郭勒)矿业有限公司查尔煤矿第二回110KV输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京能(锡林郭勒)矿业有限公司查尔煤矿第二回110KV输电线路工程涉及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本项目新建I回110kV线路接入查干淖尔煤矿110kV变电站。线路起于查干乌拉110kV变电站110kV架构,止于查干淖尔煤矿110kV变电站,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架空线路长度为7.97km,输变电线路塔基26个。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项目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社会稳定相关的因素,通过专家评审、专家打分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因素调查的基础上,把证租地补偿、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等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防治措施,使项目对周围社会稳定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提出意见。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天。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京能(锡林郭勒)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查干淖尔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张磊
联系电话:15147958046
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担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项目负责人:郑新舒
联系电话:15048080159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