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关于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关于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阿巴嘎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阿巴嘎旗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旗自2024年4月起,在全旗开展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线索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对政府部门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轻诺寡信、宰商骗商、违约毁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政府失信行为。
(二)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
(三)聚焦商业欺诈、合同违约、拖欠账款、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劣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偷逃骗税、套取项目资金等失信行为。
(四)针对劳动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教育和人事人才、科研、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互联网、民政、电信等重点领域内,虚报冒领各类资金、教育科研学术不端、开办黑中介黑考培、过度诊疗、评审舞弊、欺客宰客等失信突出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79-2025191
邮 箱:abgyfzq
意见箱:阿巴嘎旗汉贝广场法治文化长廊
投诉举报地址: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乌冉克西街与哈日阿都西街交叉口东北100米(阿巴嘎旗司法局)
三、投诉举报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四、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匿名投诉举报的,经调查属实后,责令相关机关予以整改,不再单独反馈处理结果;实名投诉举报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经调查核实后,60日内予以反馈处理结果;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