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9-2026109
通讯地址: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邮 编:011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阿巴嘎旗泰富能源8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环审表〔2024〕14号 |
2024-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