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巴嘎旗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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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牧区垃圾减量治理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提升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是广大牧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全旗实际,制订《阿巴嘎旗牧区垃圾减量处理实施方案(讨论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核查反馈问题为导向,坚持“群众主观能动、政府引导支持、因地制宜施策、保护治理并重”的原则,巩固拓展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为推进牧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全程资源化利用、末端集中处置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突出牧民群众主体、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治理,持续健全机制。同牧区地域辽阔,牧民居住分散特点相匹配,激发牧民内生动力,发动牧民、依靠牧民、为了牧民,保障牧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最新政策举措相匹配,同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相适应,同苏木镇(包括撤并区域)人口密集度、垃圾产生量相结合,同牧民生活习惯相融合,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现牧区生活垃圾处理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互促互进,构建起政府、企业、嘎查、牧民共建共管大格局。

     (三)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起“源头分类减量、流程规范高效、全程资源化利用、末端合理处置、奖惩清晰严明”的一体化垃圾处置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非正规垃圾点整改。摸清牧区非正规垃圾点底数,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治理时序。采取清理续用、回填复垦、生态修复等措施,对手续不完备、管理运行不完善、环境保护不达标等垃圾点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清除一批占地面积大、整治难度较高的垃圾点,对占地面积小、整治难度低的垃圾点,明确责任人,立行立改;整治完毕后,明确责任主体、设立警示标牌、划定管控范围,防止出现新的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后,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总结提炼较好的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牧区垃圾治理模式。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苏木镇为单位,建设一批垃圾收储运综合处置设施,合理统筹撤并区域,实现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建成无害化热解减量站,同步推进别力古台镇、吉尔嘎郎图苏木、那仁宝拉格苏木、巴彦图嘎苏木、伊和高勒苏木垃圾热解站厂房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程;配套建成7处规模适用、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可操作性强垃圾分拣站,5处垃圾转运站;维护垃圾集中填埋场1处。均于10月初投入运行。待运转体系成熟完备后,结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筹备建设适应我旗牧区生活垃圾处置运转模式的压缩站。期间不断优化完善查干淖尔镇、洪格尔高勒镇垃圾热解站运行模式,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供可参考推广、高效完善的热解模式。

     (三)健全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置机制。充分依托旗、苏木镇、嘎查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有效发挥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主题党日,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定期清理处置主干道两侧垃圾;各“两委”成员、牧民党员率先垂范、宣传引导、带头分类,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鼓励牧民群众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定点投放。将牧区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对随意丢弃、堆放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行为进行合理曝光,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牧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逐步提高维护牧区环境卫生主人翁意识。

      各苏木镇充分利用拾荒人员、常住居民、公益性岗位人员、企业等多方力量,开展专题培训、制定管理细则,明确任务要求,组建一支规范、稳定、高效的垃圾分拣处置转运,设备运行、管理、维护的队伍。充分发挥组建队伍的作用,采取“分拣员”承包责任(分拣员将可回收垃圾收益作为其收入)制,对分拣站暂存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合理利用分拣站空间,通过分散堆放等方式最大程度降低垃圾水分;处置人员周期性热解,对二次分类、消毒烘干后较为干燥的垃圾进行热解;转运人员对热解后垃圾定期转运至指定集中填埋场,最大化提高垃圾分拣站、减量热解站使用效率。使拾荒人员经验和能力在垃圾分类减量中继续发挥作用和价值,使居民群众亲身参与分类、切身体会减量,使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劳动中体现自身价值。统筹推进区域性合作,提前谋划,及时与锡林浩特市对接洽谈,力争与锡林浩特市拟建设垃圾发电厂取得合作。在探索实践中健全完善“牧户源头分类+分拣站暂时储存+分拣员二次分类+处置队热解转运”的一体化垃圾收储运处置机制。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苏木镇属地管理、基础设施所有权维护责任,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牧区生活垃圾收储运一体化运行管护。按照分拣处置管理队职责分工,按月对基础设施运行、管护,垃圾处置效率、成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先进者进行表彰奖励,对后进者进行提醒调整;发挥“路长制”“网格员”作用,建立工作台账,不定期对嘎查主干道环境卫生、牧民分类减量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吸纳牧民群众合理意见建议,充实完善垃圾收储运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监督的牧区生活垃圾长效管护机制。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嘎查第一书记、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旗直各联系单位履职尽责,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自身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资金保障。以国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契机,精准包装策划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项目;积极申报国家专项债券、争取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为我旗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处理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将垃圾收储运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处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苏木镇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考核标准,较真评价过程,逐项进行考核评分;旗委组织部将方案落实情况作为对有关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真抓实干,落实成效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确保主要负责人始终将牧区垃圾减量化处理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对推诿扯皮,执行大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四)营造良好氛围。挖掘推广一批垃圾分类减量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充分借助广播电视、传单横幅等传统媒介,创新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牧民群众自主环保意识,提高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