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阿巴嘎旗良种肉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2日
阿巴嘎旗良种肉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方案
根据《锡林郭勒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1年)》和我盟“减羊增牛”战略有关精神,为推进我旗地方良种肉羊产业健康发展,建设“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将我旗地方良种肉羊产业培育成畜牧业持续增效、牧民持续增收、带动阿巴嘎旗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建设国家重点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为目标,强化政策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产业化、商品化水平,提升地方良种肉羊产业发展动能,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牧民增收致富。
二、发展现状
2021年日历年度全旗存栏牲畜总头数86.7万头只(匹、峰),其中存栏牛14.66万头、绵羊66.6万只、山羊3.99万只、马1.43万匹、骆驼0.038万峰;肉羊养殖数量占总牲畜比重的76.8%。从事畜牧业养殖户5540户,其中养羊户比重占80%。2021年存栏种公羊1.6万只,合格率为85%。现有种羊场1处、种公羊扩繁场2户、种公羊集中管理点5处、核心群130群;年供种能力为0.2万只。
三、总体思路
坚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建立肉羊良种繁育体系为基础,增加牧民收入为目标,加速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畜牧业现代化进程。
育种是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肉羊良种繁育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创建阿巴嘎旗肉羊联合育种体系,形成种羊持续选育,保障供种质量和能力,实现优质肉羊遗传资源的共享,提高地方良种肉羊群体合格率,提升地方良种肉羊生产性能,充分挖掘和保护地方良种肉羊的优良遗传资源,使地方良种肉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联合育种体系建设及运作模式
(一)建设模式。在现有的基础上,探索出符合我旗实际因地制宜的建设联合育种体系,将我旗地方良种肉羊种羊场、扩繁场和核心群的遗传资源整合,形成“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的育种群,建立良种肉羊联合育种体系,创建一个利益共同体,建立长期、稳定的遗传联系,生产优质种羊,保证全旗良种肉羊选育提高工作。以种羊场为核心,中北部5个苏木镇每个苏木镇建立1-2处扩繁场,每个扩繁场下设10个核心群,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户互相签订联合育种协议,共同开展地方良种肉羊育种工作。
(二)运作模式
1、生产模式:根据年种羊需求量,按照育种标准,种羊场、扩繁场生产特、一级种公羊,核心群生产后备种羊。
2、供种模式:种羊场给各扩繁场、核心群、种公羊集中管理群提供优质采精种公羊;扩繁场给核心群、标准化畜群、合作社和养殖户提供特、一级种公羊;核心群给扩繁场提供后备种公羊。
根据乌珠穆沁羊品种标准(GB/T 3822-2008)和乌冉克羊(蒙QXL/15—1997),立足地方良种肉羊品种资源,以生产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为基础,坚持常规育种与分子育种相结合,突出本品种选育,充分挖掘本品种资源优势,制定共同的育种目标,采用一致的测定、记录方法及统一的遗传评定方案,根据测定数据和遗传评估结果培育优质种畜。用2-3年时间,实现优质良种肉羊全覆盖,提高个体产肉性能,通过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养殖,提升肉羊养殖效益。
六、育种目标
通过本品种选育,保持和发展地方良种肉羊优良特性,以提高产肉性能为主,充分挖掘地方良种肉羊多脊椎遗传潜力,培育出优质种羊。培育种羊标准:
培育育成种羊体尺、体重标准
性别 |
等 级 |
体高cm |
体长cm |
胸围cm |
体重kg |
育成公羊 |
特级 |
≥67 |
≥76 |
≥93 |
≥68 |
一级 |
≥65 |
≥71 |
≥87 |
≥62 |
|
二级 |
-- |
-- |
-- |
-- |
|
育成母羊 |
特级 |
≥65 |
≥72 |
≥86 |
≥60 |
一级 |
≥60 |
≥66 |
≥81 |
≥55 |
|
二级 |
≥55 |
≥60 |
≥75 |
≥50 |
七、建设内容
(一)种羊场和扩繁场建设。种羊场是育种体系的中心,进行纯繁保种。扩繁场是种羊场的重要支撑,生产培育特、一级种羊。进一步规范种羊场和扩繁场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工作计划,每年开展种公羊鉴定,基础母羊整群、淘汰、更新,保证种羊合格率;每年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工作,提供育种基础数据;选留后备种羊、进行特培,保障供种能力;完善养殖档案、育种档案、销售记录、养殖记录,投入品记录等生产档案。保证出场种羊持有系谱、合格证和检疫证“三证”齐全。按照国家种羊场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化基础设施,机械化饲养,实现现代化养殖。
种 羊 场 建 设 标 准
规模 |
基础母羊 合格率 |
繁殖技术 |
畜群结构 |
供种能力 |
||
人工授精种公羊 |
特、一级 种公羊 |
特、一级育成母羊 |
||||
基础母羊500只以上 |
100% |
人工授精、胚胎移植 |
母羊比重85%以上 |
20只以上 |
400只以上 |
150只以上 |
扩 繁 场 建 设 标 准
规模 |
基础母羊合格率 |
繁殖技术 |
畜群结构 |
供种能力 |
|
特、一级 种公羊 |
特、一级 育成母羊 |
||||
基础母羊400只以上 |
95% |
人工授精 小群本交 |
母羊比重85%以上 |
100只以上 |
100只以上 |
备注:选择开展地方良种肉羊育种积极性的,基础设施完善的乌冉克羊养殖家庭牧场。
(二)核心群建设。核心群是更新补充种羊场、扩繁群后备种羊的重要来源,核心群保证后备种羊供给。核心群每年开展基础母羊整群、淘汰、更新工作,保证羊群结构,保证群体质量;开展选种选配,使用特级种羊开展人工授精或自然交配,保持后备种用羔质量和供给。
核 心 群 标 准
规模 |
基础母羊合格率 |
繁殖技术 |
自然交配 公母比例 |
畜群结构 |
供种能力 |
|
后备种用 公羔 |
后备种用 母羔 |
|||||
基础母羊300只以上 |
90% |
人工授精或 自然交配 |
1:35 |
母畜比重85%以上 |
30只以上 |
50只以上 |
备注:选择具有开展地方良种肉羊后备种用生产积极性的,基础母羊质量达标的,基础设施较好的乌冉克羊养殖专业户。
(三)种公羊集中管理专业户。负责本嘎查的种公羊集中管理,在原有专业户所有的模式对本嘎查的种公羊集中管理,保证种公羊质量膘情,本嘎查所有牧户对专业户认可,牧户自愿使用其合格种公羊的前提下,原则上继续实施种公羊集中管理,由嘎查召开会议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可以在苏木政府、嘎查两委协商同意的前提下,农科局根据苏木镇上报文件报告为依据,对其进行批准实施。
八、主要工作
(一)基础母羊整群鉴定工作。严格按照乌珠穆沁羊和乌冉克羊品种标准,对育种群的全部基础母羊进行整群鉴定,淘汰不合格基础母羊,更新补充基础母羊,保证基础母羊合格率和畜群结构的合理。
(二)选种选配工作。根据联合育种目标、生产性能测定、外貌特征和遗传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选种选配计划。旗良种肉羊种羊场开展人工授精,扩繁场开展人工授精、小群本交,核心群使用特、一级种公羊开展小群本交配种。
(三)种公羊年检工作。依据全旗日历年度存栏基础母羊数量,每年按公母比例1:35核对种公羊头数,对存栏成年种公羊进行年检,按25%的比例计算更新。制定种公羊更新计划,系统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持续提高品种性能和种群供种能力,合格的进行年检登记,不合格的发放限期淘汰通知书。规范种公羊集中管理群种公羊档案及运行管理,为今后种公羊更新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育成种公羊鉴定工作。每年对种羊场和扩繁场选留的育成公羊全部进行鉴定,合格的佩戴耳标、登记造册、建立系谱档案,发放合格证和健康证,不合格的淘汰处理。经鉴定合格的育成种公羊组织苏木镇合理调配使用,兑现肉羊良种补贴资金。
每年更新补充种公羊0.3余万只,更新补充比例要控制在25%左右,公母比例控制在1:35左右。调剂引进的种公羊必须持有《合格证》和《健康证》。
(五)后备种用羔选留工作。依据扩繁场与核心群签订的协议要求,每年5月份开展第一次后备种用公羔选留,羔羊出栏前扩繁场派技术员进行第二次选留,11月初集中到扩繁场,单独组群进行特培,第一次选留0.6万只;第二次选留0.4万只左右。
(六)饲养管理工作。育种群基础母羊、后备种羊、育种公羊和成年种公羊按照《乌珠穆沁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进行的饲养管理,保证抓膘,保镖工作,提高保畜率和繁殖成活率。《乌珠穆沁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见附件。
(七)疫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以“预防、控制、净化、消毒”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工作,做到应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及时做好春秋两季驱虫药浴和常见病的预防诊疗工作。
(八)生产性能测定工作。种畜场、扩繁场和核心群每年按照育种工作要求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包括羔羊初生重、断奶重、周岁和成年种羊生产性能测定工作,为地方良种肉羊育种工作提供科学的分析测定数据,保证遗传评估的准确性,培育优质种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旗政府分管旗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苏木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阿巴嘎旗地方良种肉羊联合育种发展目标,建立长远规划、明确主体责任和义务。见附件1。
1.农牧和科技局组织落实本方案,督促检查指导具体工作,编制上报年度总结;负责苏木镇地方良种肉羊联合育种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进度上报和年度总结工作,通过“一卡通”发放种公羊肉羊良种补贴资金;负责监管旗良种肉羊种羊场,进行基础母羊整群、种羊鉴定登记和建档立卡,监督种羊饲养管理;负责种羊疫病防控、布病检测及布病羊扑杀工作。
2.财政局负责合理分配并及时拨付有关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各苏木镇成立地方良种肉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工作组,负责核算种公羊更新需求量、建设扩繁场、核心群、分配选留后备种用公羔任务、审核牧户购买种公羊信息、申报补贴资金等工作;负责扩繁场、核心群畜群基础母羊的整群鉴定工作,对选留的后备种用公羔、培育的育成种公羊、引进种公羊进行鉴定、建档立卡、统计上报,监督补贴种羊的使用管理、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成年种公羊的年检和更新淘汰工作;开展种羊的疫病防控、布病检测、产地检疫工作;
4.嘎查“两委”负责组织和带动牧民进行种羊更新调剂,协助苏木镇建立扩繁场、核心群,核算牧户种公羊需求量及育成种公羊分配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为保障联合育种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旗财政局每年预算安排地方良种肉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保证旗农牧和科技局相关部门、各苏木镇良种肉羊联合育种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争取项目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强改扩建种羊场、扩繁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联合育种体系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国家、自治区、盟级肉羊良种补贴政策,落实鉴定合格种公羊补贴资金,推进良种肉羊种公羊推广工作。对我旗辖区内养殖户购买或租赁使用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及联合育种体系扩繁场户的特、一级种公羊,享受上级补贴1200元/只,其中中央补贴800元/只、自治区级补贴400元/只。种公羊租赁户每2年享受租赁补贴一次。
(三)建立监管机制。旗农科局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种畜场、扩繁场和核心群的种畜育种、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监管,营造健康有序的种畜市场。
(四)建立服务体系。依托自治区、盟、旗有关畜牧部门、科研院所,成立地方良种肉羊联合育种技术团队,开展良种肉羊联合育种工作。制定育种目标,实施统一的测定、记录方法及遗传评定方案,根据测定数据和遗传评估结果选择优秀个体,培育优质种畜。定期开展育种、繁殖繁育、生产性能测定、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