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阿巴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
索引号:11152522MB1665215Y/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阿巴嘎旗 | 信息分类:历史规划 \ | ||
概述:阿巴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
成文日期:2011-04-29 11:14:55 | 公开日期:2011-04-29 10:59:55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阿巴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第二节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章 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
第二节 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
第三节 加快发展服务业
第三章 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第一节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节 认真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三节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第四节 加快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
第四章 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第二节 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五章 继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第一节 加强道路建设
第二节 优化电网建设
第三节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章 推进人才教育工作
第一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第二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节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第七章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节 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第二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节 深化卫生体系制度改革
第四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第五节 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第六节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八章 推动文化大旗建设
第一节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第二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节 深化财务金融体制改革
第三节 推进资源产品配置方式改革
第四节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第十章 扩大对外开放
第一节 加强区域经济协作
第二节 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第三节 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管理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阿巴嘎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巩固基础的关键时期。本纲要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编制,主要阐明“十二五”期间阿巴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点,是今后全旗发展的重要指南。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更好地促进全旗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
第一节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阿巴嘎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改善人民生活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三化互动”原则,以“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项目”为指导方针,全面推进工业化进程,协调发展各项事业,紧紧把握发展机遇,克服诸多不利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经济总量迅速提升。到2010年底,全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2亿元,是2005年4.42倍,年均增长34.6%。全旗财政总收入达到2.6亿元,是2005年5.67倍,年均增长4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47亿元,是2005年2.19倍,年均增长16.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1亿元,是2005年6.57倍,年均增长45.7%。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2005年的33:35:32调整为12:73:15,一产业比重下降21个百分点,二产业增加38个百分点,工业逐步成为经济的主导,经济结构优化步伐加快。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达到57%。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不断加大“转人、减畜、增绿、增收”工作力度,积极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工程,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局部地区草原植被恢复明显,累计完成标准化划区轮牧626万亩,打草场面积达到712万亩,完成沙源治理面积549万亩,全旗植被覆盖度由35%提高到54%,草场适宜载畜量显著提高。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如期实现自治区确定目标。
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全旗苏木乡公路网总里程达1814.75公里,上等级公路达1524.1公里, 6个苏木镇全部通油路,71个嘎查全部通砂石路、油路。新建110千伏输变电线路90公里,35千伏线路45公里,110千伏变电站1处,无电地区通电工程稳步推进。查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顺利完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好转。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66元,年均增长20.7%;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72元,年均增长20.3%。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水平显著提高。多种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社会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城乡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医改工作扎实推进,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文化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
改革开放稳步推进。行政机构、行政审批制度、国有企业、财政制度、牧区综合配套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对外交流和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累计引进国内(盟外)资金143.4亿元,实施各类项目141项,对经济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拉动作用。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旗的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将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保持高速的增长,为全旗加快发展提供了时机;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出台支持内蒙古发展的意见,为加快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区域合作的不断加强,各地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国际国内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为加大开放、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提供了机遇;自治区更加重视东部地区的发展,为发挥资源优势、赶超发展提供了机遇。
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外部环境仍比较复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周边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化严重,区域竞争压力逐步加大;资源、环境约束力不断增强,对资源性优势产业发展影响较大;我旗正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面临加快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双重压力。
总体上阿巴嘎旗的发展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是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应当大有作为。我们要坚定信念,努力把握机遇,挖掘发展潜力,突破发展瓶颈和障碍,积极应对挑战,不断增强危机感和忧患意识,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实现全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扩大经济总量、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富民强旗”的总体要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突出优势和特色,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和循环经济,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全面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努力把我旗建设成为全盟乃至全区重要的新型能源基地、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草原特色旅游胜地和北疆生态屏障。
按照“保护生态、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富民强旗”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快发展为主线,积极把握发展机遇,依托资源、区位优势,加快发展,突出重点城镇建设,遵循新型工业化与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园区为平台,依托大项目、大企业,突出培育新的增长点,提升总体竞争力。稳步发展能源、金属采选冶炼、农畜产品为主的资源型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努力向产业链的高端延伸,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发展。以保护环境、广泛就业、增收富民为基础,以新型工业化为主攻方向,提高草原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把我旗建设成为经济结构合理、民富旗强的边疆少数民族强旗。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原则。立足于欠发达的基本旗情,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我旗所有问题的关键,作为富民强旗的根本途径,作为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地区综合实力。
共享发展原则。以人为本,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富民、惠民和安民上。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城乡协调发展原则。在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时,加大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力度,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促进牧民增收,保障城乡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资源节约和保护,坚持全面保护和点状开发,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发展空间,强化土地、水、矿产等资源的合理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差异化发展原则。差异化竞争是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我旗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与周边地区高度相似,必须加强区域间和区域内的分工与合作,因地制宜发展自己的优势特色产业,强化在功能定位、服务群体、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差异化发展。
创新发展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发展思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革新管理理念,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合作共赢原则。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努力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不断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十二五”发展目标
在“十二五”时期通过努力奋斗,将使畜牧业组织化、集约化水平全面提高,逐步形成产业化格局;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建成一批初具规模的工业企业,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逐步形成;第三产业实现快速发展,服务业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更加和谐安定。初步确定主要发展目标如下:
——经济增长。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9%左右,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36%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9%左右。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社会消费品销售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3%左右。总人口控制在4.8万人以内。
——居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6.4%和16.9%,超过全盟平均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使人民更好地分享发展的成果。
——经济结构优化。现代畜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优势特色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产业层次明显提升,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显著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经济快速发展。
——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率达到62%。城乡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程度进一步提高。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总人口控制在4.8万人以内。草原生态进一步好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植被覆盖率再提高15个百分点,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节能减排措施有效落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指标达到全盟要求。
——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全旗综合交通运输水平全面提升,国道、省道升级完成,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50公里以上,电力输送通道畅通,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及电力外送需要。工业供水水源工程完工,城乡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
——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年均新增就业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基础教育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旗牧民,各项民生指标达到全盟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稳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逐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
——民主法治与精神文明。民主法治建设更加健全,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
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发展,努力把我旗建设成为全盟乃至全区重要的新型能源基地、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草原特色旅游胜地和北疆生态屏障。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预期指标 |
||||||
类别 |
指标 |
2010年实际 |
2015年预期 |
年均增长(%) |
属性 |
|
经济 发展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34.2 |
120 |
28.5 |
预期性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5.47 |
15.4 |
23 |
预期性 |
||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5 |
22 |
〔7〕 |
预期性 |
||
城镇化率(%) |
56 |
62 |
〔6〕 |
预期性 |
||
环境 资源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约束性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约束性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约束性 |
||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约束性 |
|
二氧化硫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约束性 |
||
氨氮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约束性 |
||
氮氧化物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约束性 |
||
人 民 生 活 |
全旗总人口(万人) |
4.49 |
4.8 |
1.3 |
约束性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8 |
3.8 |
—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0.1 |
0.1 |
—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
15466 |
33000 |
16.4 |
预期性 |
||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
9172 |
20000 |
16.9 |
预期性 |
||
注: [ ]内为五年累计数。 |
第二章 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全力扩大经济总量,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积极推进新兴工业化
结合全旗丰富的矿产、风能、太阳能、畜产品资源,加快推进能源、金属、化工、建材、畜产品加工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同时围绕自身优势,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按照区域集聚、产业延伸、服务配套的产业集群化要求,推动资源向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集中布局,加快全旗工业化进程。构建能源为基础,多元发展的工业体系,努力建设能源、化工、金属采选冶炼、建材及绿色畜产品加工基地。
能源基地。以煤电、风电为基础,大力发展能源产业。建设查干淖尔、巴彦敖包、那仁宝力格三大煤炭基地、查干淖尔火电基地、灰腾梁和别力古台两大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光伏产业。争取到2015年,原煤产量达到2415万吨,干燥褐煤500万吨,火电装机容量达到132万千瓦,年发电量70亿度,风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并网发电220万千瓦,发电量达到40亿度,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发电量达到3亿度,风光互补在牧区得到广泛推广。
专栏2 能源基地发展重点 煤炭。重点建设查干淖尔、巴彦敖包、那仁宝力格三大矿区的煤炭开采及褐煤干燥项目。 火电。重点建设查干淖尔坑口电厂及那仁电厂一期工程。 可再生能源。灰腾梁风电场新增装机容量80万千瓦,别力古台风电场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大力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在牧区积极推广风光互补技术。 石油。继续加大资源勘探力度。 |
化工基地。以煤炭、萤石、玄武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化工产业。争取在“十二五”末甲醇年产量达到20万吨,氢氟酸年产量达到5万吨,玄武岩纤维年产量达到2000吨。
专栏3 化工基地发展重点 煤化工业。以查干淖尔煤矿、那仁宝力格煤田为依托,重点建设褐煤加压气化、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二甲醚项目。 他化工业。重点建设白银氢氟酸项目和玄武岩纤维项目。 |
金属采选冶炼基地。依靠丰富的金属多金属资源,加快推进金属采选冶炼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有色金属采选冶炼业。争取到“十二五”末,铜钼矿采选能力达到3.2万吨/日,铅锌矿采选能力达到5000吨/日,银铅锌矿采选能力达到6500吨/日,铜铅锌矿采选能力达到3000吨/日,铜铋矿采选能力达到3000吨/日,钼铁冶炼、铅锌冶炼、铜冶炼、铼提炼等项目建成投产。
专栏4 金属采选冶炼项目布局 北部:重点建设兴业铅锌矿采选、哈达特银铅锌矿选厂、谦德铜铋多金属矿选厂以及铅锌冶炼、铜冶炼项目。 中部:重点建设金地铜钼矿采选以及钼铁冶炼、铼提炼等项目。 南部:重点建设铜矿、铁矿的采选及冶炼项目。 |
新型建材基地。利用丰富的石灰岩、花岗岩资源和矿渣,大力发展新型建材工业。争取到“十二五”末,冀东水泥年产水泥260万吨,加工板材800万平方米,年产空心砖5000万块。
专栏5 建材基地发展重点 水泥。依托汉乌拉石灰岩矿,以冀东水泥为龙头,大力发展新型水泥等建材业。 石材加工。大力引进石材加工企业,积极发展板材工业。 新型建材。积极利用矿产品采选、煤炭、火电等产业产生的矿渣、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弃物,大力发展免烧空心砖、水泥等新型建材业,发展循环经济。 |
绿色畜产品加工业基地。依靠畜产品绿色无污染的优势,大力推进品牌创造,进一步提高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提升畜产品的附加值。
专栏6 绿色畜产品加工业基地发展重点 肉类加工。在稳定提高加工规模的基础上,大力改进生产工艺,进一步提升产品档次。 乳品加工。以提高现有企业牛奶、马奶加工能力为重点,积极鼓励民间传统乳品加工产业发展,突出民族特色。 饲草料加工。积极培育饲草料加工企业,提高饲草料加工水平。 生物制品加工。以细胞色素C等产品为基础,进一步发展生物制药等技术含量较高产业。 |
装备制造业。围绕全旗的矿产资源开发,积极引进矿产机械装配制造和风机塔筒等风电基础设备生产企业,生产符合地方需要的特色产品。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引进2-3家装备制造企业,并完成年装配500台(套)矿山机械装配制造厂、年产200台(套)风机塔筒制造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业的整体水平。
建筑业。积极引进培育建筑企业,引导和支持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逐步扩大企业规模和提升资质水平,进一步促进全旗建筑业的发展。力争在“十二五”末,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2亿元,年均增长18.7%。
第二节 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
依托优良的草场资源,按照“南牛北羊”的布局和“品种优化”的思路,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畜牧业的产业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稳步控制牲畜的数量、大力提升产品的品质,打造绿色无污染畜产品品牌,提高畜牧业的经济效益,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实现牧民增收和草原生态改善的可持续发展。争取到“十二五”末,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6.4亿元,年均递增9.5%;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0元,年均增长16.9%。
专栏7 畜牧业产业布局 南部:洪格尔高勒、查干淖尔和别力古台3个镇的37个嘎查,重点发展肉牛养殖。 北部:那仁宝拉格、吉日嘎朗图、伊和高勒和别力古台4个苏木镇的34个嘎查,重点发展肉羊养殖。 此外,以那仁宝拉格苏木为重点大力发展马养殖业。 |
努力提高畜牧业的产业化水平。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合作经济组织为桥梁,以服务体系为保障,以增加牧民收入为核心,通过建设“八个基地”,培育“五个产业”,迅速推进畜牧业的产业化进程。“十二五”期间,将建设各类新牧区建设示范户500个,其中精品户100个;30%的牧户实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生产机械化率达到100%;每年300个牧户实现联户经营、300个牧户实现专业化养殖、300个牧户实现接冬羔、早春羔;每年新增或自繁西门塔尔生产母牛1万头;每年建成2个草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2处规模化育肥点;每年为每个合作经济组织发放1台机械,全面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五年内建设各类牧区合作经济组织100个,辐射带动牧户达到90%以上;贫困人口占牧业总人口的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积极优化牲畜结构,改善牲畜品质,提高畜牧业养殖效益。按照严格控制小畜、积极增加大畜、适度发展马业的要求,积极调整畜种结构。稳定控制牲畜数量,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135万头只,其中大畜万30头;年末存栏牲畜头数76万头只,其中大畜25万头。良改畜比重达到98%以上。全年出栏牲畜60万头只。肉类总产量力争达到3万吨,乳制品总产量达到2万吨,绒毛总产量达到0.2万吨,皮张总产量达到60万张。在保障数量的情况下,努力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高畜牧养殖的经济效益。
第三节 加快发展服务业
按照提升生产水平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发展原则,积极巩固和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重点发展草原特色旅游、商贸流通业、房地产开发及社区服务业。争取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38.5%,成为拉动全旗经济的另一个增长极。
商贸流通物流业。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煤炭、水泥、矿产品等大宗物品的仓储、运输以及供求信息、维修、配送等需求的增长,全旗商贸流通物流业将有大的发展。重点建设阿巴嘎旗物流中心、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阿巴嘎旗煤炭交易中心、畜产品交易市场、万家福连锁综合超市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力争建立较为完善的商贸物流体系,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草原特色旅游业。我旗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境内风景秀丽,景致怡人,主要有美丽的乌里雅斯台,名扬区内外的佛教圣地彦都庙,全区四大淡水湖之一的呼尔查干淖尔,独具特色的明图布山“通天穿石路”,70眼泉水汇流的达楞图如河源头,古迹有“金界壕”遗址、突厥石人墓碑、隋唐时期古墓群、酷似老人的成吉思宝格都山等。“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改善旅游条件,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争取到“十二五”末,年接待国内外旅客2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400万元。
专栏8 重点建设旅游景点 中部:大力发展别力古台文化园、查干朝鲁图珠洒乐、别力古台札桑、成吉思宝格都山旅游景区,打造“两个AAA、两个AAAA”景区。 南部:重点抓乌力雅斯台、哈登胡硕公主圣泉、呼尔查干淖尔等三大景区的开发建设,并带动提升查干宝拉格、哈日乌苏、知情林、杨都庙、沙布日台烈士陵园等景区、点的旅游,创建国家AAAA级沙地草原生态休闲度假与疗养探险旅游景区。 |
房地产业。一是不断完善房地产体系,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健全和完善一级市场,搞活二三级市场和租赁市场,规范中介服务。二是编制房地产业和住宅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合理确定房屋的种类和数量,发展特色住宅产业。三是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提高住宅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四是认真做好别力古台镇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力争平房改造达到80%以上。五是做好牧区转移人口的住房安置工作。
社区服务业。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要求,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增加就业机会,满足社区多层次的需求。我旗社区服务发展的重点:一是在别力古台镇建立一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各个社区建1—2个服务站,并在5年内为每个社区建7个服务中心,面向全体居民,建立三级社区服务网络体系。二是加强内部设施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鼓励兴建社区服务设施,发展社区服务业,重点安置特困下岗职工,以完善生活服务为中心,使社区服务业走向社会化、产业化、实体化。发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章 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充分考虑自身的资源条件、现实状况和发展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改善薄弱环节和优势集中互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强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集中和集约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服务大经济圈”的产业布局原则,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扶持发展配套服务行业,以“一个园区、两个基地、三个城镇、一批矿区”为龙头,带动全旗三个经济区域的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快促进北、中、南三个经济协作区区域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鼓励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地区和产业集群集中,打破行政界限,统筹搞好区域内产业、政策和基础设施对接,促进资源、资金、技术、人口等生产要素在区域内优化配置。
专栏9 主要区域布局 北部区域:吉日嘎郎图苏木、伊和高勒苏木、那仁宝力格苏木三个苏木,打造煤炭、多金属采选冶炼、优质肉羊基地。 中部区域:别力古台镇,打造绿色畜产品加工、风电、铜钼矿采选冶炼基地。 南部区域:查干淖尔镇、洪格尔高勒镇,打造风电、煤炭、火电、煤化工、氟化工、建材、良种牛养殖基地。 |
第二节 认真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按照国家对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根据相关规划,我旗主体为限制开发区,部分地区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坚持全部保护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障绿色畜产品供给,重点发展风电、旅游、绿色牧业以及其它特色产业。在工业发展基础较好、人口相对集聚的苏木镇、工业园区及矿点实行点状开发,适度发展能源、化工、冶金、建材等产业。禁止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实行依法管制、分类管制,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向外逐步有序转移。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的贯彻落实。突出重点,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健全保障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
专栏10 主体功能区 国家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划分为优化、重点、限制、禁止四类。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分为重点、限制、禁止三类。 根据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阿巴嘎旗除浑善达克沙地沙地柏自然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外,别力古台镇和查干淖尔镇争取列为重点开发区,其余为限制开发区。 |
第三节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努力构建科学的城镇体系。按照中心城镇(别力古台镇)和重点镇(查干淖尔镇、洪格尔高勒镇)、工业园区(德力格尔工业园区)两级体系进行布局,以中心镇为核心,以重点镇区为基础,加强城镇体系建设,稳步加快城镇化进程。通过加强城镇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对各种资源要素的吸引力。争取到2015年,全旗城镇化率达到62%以上。
加强城镇规划和管理。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提高详细规划编制质量。城镇规模和布局要充分考虑自然承载能力,要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能力相适应,要传承城镇文化、突出自身特色。要保障规划的严肃性,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城镇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禁止随意予以变动,加强法治化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积极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城镇的规划和实施。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镇发展环境。加大别力古台镇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进一步改善镇区的供水、供热及交通条件,提升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并进行城镇燃气、加油站工程建设,将别力古台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突出、充满活力的边境城镇。加强重点镇和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当地的配套设施,提高电力、用水、油气等的供给能力,改善发展环境,提高对人才、资金等各种生产生活要素的吸引力,使其成为全旗新的发展重心和经济增长极。
积极引导牧区人口转移。逐步完善体制机制,为牧民转移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引导符合条件的牧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落实国家关于牧区草牧场围封禁牧和保护生态的补偿政策,积极探索退出草场迁入城镇定居牧民的一次性补偿和购房补贴办法。逐步实现社保转移接续,使进城牧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牧民进城就业的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牧民进城务工的援助制度。加强对牧民的专业技术培训,将牧区进城劳动力培训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逐步将转移牧民和农民工住房纳入保障范围。
第四节 加快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
深化牧区综合改革,积极转变苏木镇政府职能、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激发广大牧民的创造活力,为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继续设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做好基本草场划定,规范和完善草牧场流转和征占用制度,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进一步创新草原“三牧”制度,加强生态的保护和建设。以解决教育、医疗、社保、安全饮水、交通、用电等牧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加大对新牧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努力改善牧区基础设施,全面提高牧区公共服务水平。大力繁荣牧区文化,丰富广大牧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专栏11 牧区主要基础设施工程 牧区饮水安全工程: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等方式,解决牧区人畜安全饮水问题。 牧区公路工程:提升苏木镇油路等级,继续实施嘎查通油路(水泥路)工程。 牧区供电工程:实施无电地区新能源通电工程,解决剩余牧户的用电问题。 牧区安居工程:对牧区危房进行改造。 农村牧区清洁工程:推进牧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和无机废弃物收集转运。 |
争取到“十二五”末,牧区生产条件明显改善,防灾抗灾能力显著增强,牧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牧区人畜饮水困难和安全饮水问题得到切实解决,71个嘎查的集中区全部通网电,其余牧户实现风光互补通电,苏木镇油路进一步升级,嘎查通油路工程稳步推进,牧区信息网络更加畅通,牧区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牧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章 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积极转变发展观念,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生态投入,强化保障措施,有效提高环境质量。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体系,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的双赢。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一、大力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把草原保护作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战略,充分利用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继续加大牧区人口转移和减畜力度,推行限量养殖、均衡发展,提高草原自我修复能力。积极推进草场利用方式转变,认真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畜平衡制度和草场禁牧、轮牧、休牧制度,累计转移人口5000人,牲畜数量到有效控制,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控制到135万头只,草畜矛盾得到有效解决。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荒山荒地造林、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尤其是草原生态建设力度。积极培育森林资源、低效林改造,争取到2015年全旗灌木林资源总量达到10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57%。加强草原的监管,保护草原的各种动植物资源,加大对草原各种病虫害的预防和治理。争取植被盖度提高15个百分点,草原退化、沙化得到有效控制,初步实现全旗生态“整体遏制,治理区全面好转”的战略目标。
二、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加强水环境保护。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加强对牧区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城乡生产生活污水处理,不断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效率。严格控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建立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以电力、煤炭、化工、冶金为重点,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治理和改造力度,切实加强对污染物排放单位的审核和监管。
加强大气环境保护。综合改善城镇大气环境质量,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严格环保准入标准,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减少有害气体和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工业大气污染全面达标排放。
加强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实现减量化。推进固体废弃物限量排放,实行清洁生产审计制度。积极开展煤矸石、粉煤灰、废渣、建筑废弃物、城乡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建立危险和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危险和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
加强噪声环境保护。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道路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到2015年, 80%以上的主要城镇环境噪声控制在昼间55dB(A)以内,90%以上的主要城镇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昼间70dB(A)以内。
第二节 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
节约利用能源。重点抓好煤炭、电力、金属采选冶炼、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耗能大户的节能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明确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民用和政府节能。
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准入条件,对全旗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实行保护性开发,在开采、消耗、废物产生、资源再生以及最终消费环节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大力推进废物、低品位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
节约原材料。加强工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加大新型材料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冶金、建筑等重点行业材料消耗管理,推行产品生产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提高“三废”综合利用率,重点企业余热、余压、高炉(焦炉)尾气基本得到回收和实现梯级利用。改进固定资产设施的质量,提高材料的耐腐蚀、耐磨损度,进行科学的管理、保养和使用,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利用率。
节约水资源。全面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推广应用节水产品和节水技术。加快牧区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发展节水型牧业。落实工业节水措施,积极推行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建设,提高污水、废水的回收利用水平,鼓励企业使用再生水,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循环使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坚持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依法管理工业项目使用地下水资源,遏制地下水超采滥用。完善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土地用途,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修编的管理,加强土地产权登记和土地资产管理。严格保护牧草地,认真执行草牧场补偿制度,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防止非法占有。加强荒山、沙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满足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对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外围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禁止开展导致生态退化的各类生产活动。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以清洁、高效为指导原则,积极发展能源、化工、金属、建材、畜产品加工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开展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的清洁生产,抓好煤炭、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矿渣等工业废物利用,努力构建并延伸产业循环链,初步形成工业循环经济体系。
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加大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行集约化生态养殖和草畜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努力提高畜牧业的产业化水平,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消费观念,大力改进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减少资源的消耗。做好城乡废物再利用及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工作。
争取到“十二五”末,万元GDP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达到全盟要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至90%。
第五章 继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为保障今后的长远发展,“十二五”期间将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改善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一节 加强道路建设
按照全盟的统一规划,以货运和客运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交通运输通道,保障物资及人员流动的畅通。
一、铁路
围绕全旗经济发展战略和全盟的交通布局,积极构筑铁路运输网络,不断延伸全旗的运输空间。加强东西通道、运煤通道建设。重点建设完成锡林浩特—二连浩特铁路(阿旗段)建设。加快能源基地铁路专用线建设。为满足全旗各煤矿煤炭及煤炭下游产品、园区工业品运输需要,重点建设查干淖尔矿区至锡桑铁路白音库伦站铁路专线、那仁宝力格煤田铁路专用线、查干淖尔矿区至锡二铁路专线、玛尼图矿区至阿尔善专用线等项目。力争到2015年,铁路通车里程达到350公里以上。
二、公路
以101省道为主线,以207国道和旗苏木(镇)公路为支撑,提升主干道的运力,加强县乡联网路、通村油路、边防公路建设,不断提高路网等级和通达能力,进一步优化全旗路网结构。
逐步提高国、省主通道的等级,重点建设207国道及101省道升级改造、那仁宝力格至101省道水泥路项目。完善旗内路网结构,提高路网等级。继续加强国边防公路建设步伐,重点实施边防连队与边境苏木相连通的公路,完善和改善苏木客运站。全面提高牧区公路等级和通达深度,重点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的通乡油路和嘎查村通路工程,实现全旗苏木镇公路等级逐步提升和嘎查村全部通公路。
第二节 优化电网建设
积极改善全旗的电网布局,提高电力传输能力,满足全旗各项产业发展的供电和输出需求。
一、电力输出
充分利用全盟加大煤电基地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建设超高压、特高压电网,提高送电能力和距离。以火电、风电输出为重点,重点建设灰腾梁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灰腾河—查干淖尔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锡市至阿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查干淖尔—峰峰变110KV输电工程等项目。
二、供电网络
积极实施农网改造工程,大力进行园区及工业基地、矿区的输变电线路建设。“十二五”期间,主要进行白音图嘎110KV输变电工程、阿旗—查干淖尔110KV输电工程、白音图嘎—玛尼图110KV输变电工程、布力严—玛尼图110KV输变电工程、阿白110线路—那仁宝力格煤田110KV输变电工程、阿旗—钼矿11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完善全旗城镇、牧区及工矿基地的输电网络。
第三节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稳步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保障工业用水需求。主要建设工业供水水源地工程、那仁宝力格煤田、金地铜钼矿、查干淖尔电厂(从查干水库引水)和德力格尔工业园区引水工程(从白音高勒水库引水)、白音高勒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加强水源地保护,积极进行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水源工程体系。积极推进牧区节水灌溉、防洪除涝、抗旱等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防灾抗灾能力。配套完善城市、牧区安全饮水、改水工程,重点解决饮用水问题。积极推广节约用水技术,提高城乡用水及污水废水回收利用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四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广播电视、电信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三网互联互通、互相兼容,促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承载能力提升。加大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嘎查村基本通宽带,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加强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旗苏木(镇)两级政务传输网络,完善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对重点行业进行信息化改造,组织推进一批技术水平先进、示范效应明显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项目。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信息资源产业化发展。
第六章 推进教育人才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科技和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实施教育强旗和人才兴旗战略,全面提升公民素质,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为加快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一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全面提高各阶段的教育水平。坚持公办为主、社会参与的办园体制,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蒙幼、汉幼均建成自治区甲级一类幼儿园,幼儿毛入学率达到87%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和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全部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形成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学校有特色的品牌学校,均能通过自治区级“双高普九”验收。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提高高中教育质量,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100%,毕业生综合升学率达到80%。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大职业教育发展力度。积极发展民族教育,落实民族教育的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亿多元,重点建设幼儿园活动室、中小学校舍、电教实验室、图书馆、文体活动设施等,力争使全旗各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努力提高师生素质。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教学方法,提高师资队伍,实行教职工校内岗位竞聘制,切实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注重学生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争取到“十二五”末,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小学学科对口率达到90%,初、高中达到80%;
第二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努力提高技术创新的实用性。加强技术创新与现实需求之间的联系,加强对科技的市场引导。把科技进步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保护、民生改善有机结合起来,以原始创新为基础,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技术跨越带动经济跨越。
强化科技创新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政策。支持企业围绕煤炭转化、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水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研发褐煤干燥、煤基合成油、新型节水、清洁环保、低硫空冷、废矿尾渣处理等新技术。努力构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开展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制度、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创新需求,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第三节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人才的培养。以满足产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培养直接面向产业发展第一线的关键人才。重点培养新能源、煤炭、电力、化工、金属冶炼、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行政和企业管理人才。
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尤其要以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大项目为载体凝聚一批“三高人才”(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建设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同时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重大项目实施,积极培养本地人才,形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与高端人才培养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循环。努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培训投入,努力造就一支适应转型升级需要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
鼓励企业探索各种有利于调动激发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分配激励机制,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制度,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为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形成人才能用的好、用的住、不断发展的局面,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第七章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社会建设放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强公共安全和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阿巴嘎旗。
第一节 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努力增加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着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牧区富余劳动力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重点帮助“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牧区贫困家庭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争取全旗城镇新就业人员培训人数达到 90%以上,进城就业农牧民工培训人数达到 70%以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备案制度,全面加强劳动合同制管理,稳定劳资双方的关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组织,逐步建立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增加城镇居民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职工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保障和扶贫标准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同步的联运机制。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加快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拓宽牧民增收渠道。鼓励牧民优化牲畜结构,提高畜产品附加值,增加经营性收入。积极发展牧区非牧产业,促进牧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深入贯彻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补贴方式,增加转移性收入。扩大资源开发补偿和草场承包经营制度,增加财产性收入。
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扩大消费政策,合理控制物价总水平,鼓励城乡居民消费,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结构。在提高衣食住行等基础消费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提高教育、医疗保健、培训等领域消费水平,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个人素养。继续建立和完善个人消费信贷诚信体系、抵押担保体系,扩大消费信贷品种。加强市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家电下乡等惠民工程,更好地为广大牧民服务。
第二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完善社保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统筹层次。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政策,实现新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加快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从重点保大病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稳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标准,新农合大病报销比重提高到50%以上。进一步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建立比较完善的保险系统。
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社会救助制度,不断提高补助水平,逐步向边缘困难群体延伸,逐步建立各类救助对象补助水平同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的自然增长联动机制。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实施普惠加特惠政策,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加快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维权工作,重点加强儿童福利院建设,孤残儿童集中供养率达到50%。加强敬老院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提高对“空巢老人”和特困老人的服务水平。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实改善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力度,加快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步伐,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租售并举,实现廉租住房投资渠道多元化和产权多样化。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其他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第三节 深化卫生体系制度改革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公共卫生、牧区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卫生服务。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卫生监督、食品药品、疾病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完善医疗保障机制,积极推行新型牧区合作医疗体系建设,确保新农合参与率稳定在95%以上。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安全、平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旗、苏木(镇)、嘎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重点完成旗医院标准化、蒙医院制剂室、嘎查卫生室、苏木(镇)中心卫生院、苏木镇计生服务所、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强牧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建设。加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蒙中医药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实现中西医学的互补,全面提升医疗水平。以旗医院标准化建设为示范,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
努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以稳定生育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加强计生服务工作。抓好优生促进工程,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完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改善设备装备水平,提高计生服务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努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争取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
第四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完善社区(嘎查)管理机制。加快建立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联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加强社区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同时积极改善嘎查两委办公条件。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积极发挥嘎查两委的职能,努力构建依法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鼓励各种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其依法自主参与社会管理。
努力保障民众诉求。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构建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努力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第五节 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加强日常安全保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点抓好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公共建筑等领域的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社会安全稳定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阿巴嘎旗”创建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改善政法保障条件,加强基层政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处置机制,重点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和网络,完善应急公共事件应急发布和处理系统。整合应急资源,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旅游资源、人防工程等,建立应急避难场所。逐步在旗内和人员相对密集的苏木镇,建立一批防空防灾人口疏散场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国防边防和军队建设。加强边防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落实军警民联合管边控边制度,保障边境地区重要政治、军事目标的安全。继续推进草原110建设,维护草原和边防安全稳定。加强武装警察建设,强化国防教育,增强民众的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第六节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证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扬民族团结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普法教育,加快法治化进程。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改善群众和舆论监督。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反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政府专门机构和社会监督,保证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减少腐败的发生空间。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威慑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增强个人的拒腐能力。
第八章 推动文化大旗建设
加强文化体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的社会引导和发展推动作用,突出自身特色,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文化大旗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的思想文化水平。
第一节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努力繁荣文化事业。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体制,优化服务方式,重点加快苏木镇综合文化站和“草原书屋”建设,健全村落(社区)文化活动室,完善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村有文化活动点”。加快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全面提高播电视覆盖水平,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均达到99%以上,努力提高节目水平,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努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团队指导培训力度,重点抓好乌兰牧骑及广播电视建设,大力培育业余文化团队和民间艺人,搞好文化传播。积极培养文化精品,努力创建文化品牌,扩大文化交流。深入挖掘传统优秀民族文化,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继续做好申遗工作,争取有1-2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积极壮大文化产业。努力做大做强传统文化产业,大力扶持特色文化产业,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健全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和机制,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兴办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文化产业经营项目,参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争取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全旗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加强体育事业建设。以提高群众身体素质、陶冶情操为出发点,积极改善体育基础设施条件,重点建设体育活动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完善体育器材和配套措施,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大力发展群众健身体育组织,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加强对居民体质的监测和统计。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普及全民健身运动,重点加强青少年、牧区及职工的体育运动。同时,积极稳妥地发展体育事业,不断提高体育产业对体育事业发展的贡献率。
第二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旗人民的向心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社会引导作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加强诚信教育,增强诚信意识。普及科学知识,破除各种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第九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经济体制机制,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宏观调控,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科学划分各类办事机构的职能,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和行政问责制度,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二节 深化财务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推进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结算方式。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管,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和执行监管制度。
加强政府融资投资体制改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整合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实现规范化、市场化管理。借助政府信用和优质资源,建立长效投融资平台资本金补充和偿债保障机制。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
强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各类金融机构在我旗设立分支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培育牧区资金互助社等新型牧区金融机构。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商业性牧业保险,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和担保业务。
第三节 推进资源产品配置方式改革
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和配置方式改革。认真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积极开展煤炭、土地、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加强对草地的保护,加大荒山、沙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完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动全旗矿业权交易平台规范运行。
深化水、电、气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城镇供水价格,逐步实现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加价。科学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逐步使污水处理费价格达到合理水平。建立发电企业竞价上网和分环节输电价格、配电价格、销售电价形成机制,推进居民用电价格阶梯式递增改革。简化燃气价格分类,合理核定对各类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积极清理整顿各种收费,切实加强对垄断性价格监管,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价格决策听证和收费公示制度。
第四节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不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加大政府再分配力度,充分发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缩小社会成员之间在享受社公共服务上的差距,使全旗人民都能分享发展成果。
第十章 扩大对外开放
以更宽广的视野来谋划发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强区域合作,提升合作水平,努力转变开放方式,全面提高开放水平。
第一节 加强区域经济协作
积极开展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合作,进一步明确区域产业定位,全面提升区域合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主动融入全盟发展的大局,把握发展的主要方向,不断拓宽我旗新型工业化发展空间。推进跨区域合作,采用“合作双赢、求同存异”的合作思路,根据从易到难的原则,不断加大合作力度。成立专门的区域协调管理机构,参与解决区域管理与规则的制定,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合作的重大问题,具体协调指导政府的合作。逐步与合作区域建立统一的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政策,协调制定项目管理、GDP统计、税收和环保指标计算等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快与锡林浩特市的合作,尤其是要强化德力格尔工业园区的载体作用,实现合作共赢。
第二节 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按照市场导向、优势互补、生态环保、集中布局的原则,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重点承接高新技术产业、非资源型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延伸配套加工产业,提升产业层次,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品牌的创建,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大项目筛选和可行性论证,推出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和我旗发展实际的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创新招商方式,开展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招商引资活动,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招商门槛,坚持质量和效益并重原则,防止接受落后生产力的转移。利用资源、土地优势,采取灵活政策,探索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与先进地区或临近地区共建产业园区。
第三节 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构建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稳定安全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严明的法治环境,为各类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环境,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落实投资、土地、融资、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提高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强经济规划和产业布局调整,加大供水、供电、道路、排污、通讯等硬件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基础设施,巩固投资平台。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保障《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对今后五年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条件下,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来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能,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管理
健全规划体系。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和严肃性,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保障机制。
加强规划的协调衔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工业园区等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与全盟规划的衔接工作。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落实规划分解机制,将规划落实到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安排之中,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信息。
建立规范的规划实施评估和调整制度。本规划由旗政府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的跟踪分析,动态监测、定期分析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旗人大审议。需对本规划修订时,由旗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请旗人大批准执行。
“十二五”规划是今后五年阿巴嘎旗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全旗各族人民要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