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六个工程】阿巴嘎旗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方案 | |||
索引号:11152522MB1665215Y/2024-00007 | 发文字号:阿政发〔2024〕37号 | ||
发文机构: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六个工程】阿巴嘎旗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4-06-17 11:26:47 | 公开日期:2024-06-17 11:26:47 | 废止日期:2029-06-16 11:26:47 | 有 效 性:有效 |
【六个工程】阿巴嘎旗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旗委第十四届十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确保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央赋予的各项政策和《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落地,加速政策红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依据《锡林郭勒盟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方案》(锡署发〔2024〕31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锡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旗委第十四届十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抓好六项工程,用足用好用活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中央赋予内蒙古的各项政策,凝心聚力闯新路、进中游,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阿巴嘎力量。
(二)工作要求。为加速政策落实落细,在推进落实政策过程中,要把握以下要求:一是在用足上下功夫。对于已经明确的政策,力求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二是在用好上下功夫。对于前瞻性、方向性、指引性政策,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放大政策集成效应。三是在用活上下功夫。对于已享受的政策项目要“深挖细究”,加强研究论证,不断放大政策组合效应。
(三)主要目标。力争政策落地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意见》78项重点任务清单取得明显成效,争取落实、配合或积极参与任务积极推进;配套1项重大项认真落实,争取的9项积极推进;配套25项有挖掘潜力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抓好《意见》落实
1.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意见》涉我旗任务清单、不涉及我旗但需积极争取落实任务事项清单、上级落实任务需我旗配合或积极参与事项清单。(责任部门:旗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各相关部门)
2.抓好《意见》重点工作清单和重大项目清单落实工作。(责任部门:旗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各相关部门)
3.加强与对口部门沟通衔接,抓好《意见》配套政策(包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宣传、落实工作。(责任部门:旗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各相关部门)
4.适时制定和修订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建设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等7个专项工作的年度任务清单。(责任部门:旗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专项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5.除《意见》内的重点任务清单外,各责任部门要及时梳理国家、自治区、盟级出台的各项政策,及时纳入我旗重点任务清单中,充分挖掘政策潜力,释放政策红利。(责任部门:旗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各相关部门)
(二)加大争取力度,拓展政策空间
1.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衔接,推动政策细化为具体举措。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现代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发展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旗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试点示范和平台建设,争取转化为支持政策和项目。先行先试类政策中农牧业、社会民生、金融保险、自然资源、生态领域等政策。(旗农科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林业草原和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平台类政策中国家已批复的创新、农业、交通、计量和知识产权等平台。(旗农科局、发改委、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和方案。东北全面振兴战略中大力提升东北地区公共教育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东北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和推动中蒙药传承创新发展。(旗教育局、农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特殊类型地区政策中建设教育强国政策、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旗教育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乡村振兴战略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旗乡村振兴局负责)平台类政策中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交通类平台建设。(旗农科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争取扩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支持规模。政法专项政策中加强对中西部地区旗级、维稳任务重的地区的转移支付比例。(旗公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三北”工程项目资金。(旗教育局、林业草原和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东北全面振兴战略中合理增加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和加强东部五盟市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旗财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专项政策中种业提升工程项目、渔业项目建设和补助资金、增殖放流资金。(旗农科局负责)商贸专项政策中支持外经贸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现代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及促进消费资金。(旗工信局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政策中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和森林防火项目补贴。(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5.争取扩大政策和资金享受范围。特殊类型地区政策中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公路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特殊类型地区转移支付项目。(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先行先试类政策中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旗财政局、林业草原和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类政策中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旗。(旗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充分利用好新一波政策利好。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上级绿电交易方面政策(旗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旗工信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旗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配合盟级落实好自治区层面政策支持措施。确保自治区重点领域支持政策落实落地。先行先试类政策中开展新增大负荷绿电应用试点。(旗发改委、工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旗长为副组长,旗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政策落地工程推进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全面梳理、逐条逐项研究和运用党中央赋予的各项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对接协调、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切实将政策红利变为现实生产力。遇到问题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
(二)加强统筹协调。旗政策落地工程推进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各部门要于每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报至政策落地工程推进组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18日前上报旗委、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清单,加强研究,定期编制工作简报,提出具体任务及建议,并抓好组织落实,及时报送至旗政策落地工程推进组办公室。
(三)加强上下联动。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盟级对口单位沟通对接,及时反馈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政策诉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旗政策落地工程推进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盟发改委沟通汇报,将推进落实《意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推动解决。各部门要坚持“能纳尽纳、能争尽争”的原则,根据政策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符合条件后及时组织申报,列入上级相关年度计划,争取最大支持。
(四)抓好政策落实。要加强政策协调配合,旗政策落地工程推进组办公室要按照上级要求,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形成合力,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旗相关部门要围绕本方案提出的政策清单,深化学习研究,精准把握政策内涵外延。要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对号入座”,逐条逐项研究,把每一个事项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真正让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
(五)抓好政策项目研究储备。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增强对国家政策的敏锐性,抢抓国家新政策出台的窗口期,谋划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政策的重大工程项目。
附件:附件1-1.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国家发改委《重点工作清单》中涉我旗落实任务事项清单(78项).xlsx
附件1-2.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国家发改委《重点工作清单》中不涉及我旗但需积极争取落实任务事项清单(12项).xlsx
附件1-3.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国家发改委《重点工作清单》中自治区层面落实任务需我旗配合或积极参与事项清单(9项).xlsx
附件1-4.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国家发改委《重点工作清单》中不涉及我旗清单(63项).xlsx
附件2-1.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清单》涉及我旗任务 清单(1项).xlsx
附件2-2.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清单》中不涉及我旗积极争取项目清单(9项).xlsx
附件2-3.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清单》中不涉及项目清单(14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