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姓名 | 杨 ** | 来信时间 | 2025-01-15 14: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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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 高考 | ||
来信内容 | 请问外省户口的高三学生可以在本地区进行高考吗? |
回复单位 | 阿巴嘎旗教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5-01-17 09:3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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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阿巴嘎旗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与关心。现对您的留言回复如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文件规定,外省户籍的高三学生,截至报考当年9月1日,满足以下对应条件方可本地区报名参加本科录取。一是本人在我区具有初中学籍,并参加中考被自治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我区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外省户籍的高三学生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完全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关注户籍地(或户籍流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报名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户籍地(或户籍流出地)参加报名,也可以在我区报考高职(专科)志愿。在网上预报名时,“承诺只报考高职(专科)志愿”项须选择“是”,并在现场确认时,签订承诺书。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