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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对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作出初步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服务依据;负责本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开展各项气象业务、服务工作。
3、管理本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贯彻执行《广内蒙古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负责本区域防雷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雷电火灾害调查及事故鉴定、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
4、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5、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负责本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做好本区域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几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地面气象观测组:承担对阿旗当地24小时气象要素的实时监测,利用实时数据对地方党政服务。
2、气象服务组:利用各类气象资料、卫星数据分析阿旗地区天气变化情况,为地区经济建设及畜牧生产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3、草原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当地草原生态状况及各生态项目区建设进行实时监测,评估生态环境现状,为地方恢复生态环境及生态项目建设提出生产建设。
4、防雷防静点安全检测办公室:负责本区域防雷设施的年度检测、防雷设施的施工监督、竣工验收、雷电灾害调查及事故鉴定、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减少雷电灾害的发生,将雷电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人工增雨办公室;充分利用空中水资源,不实时机利用人工增雨火箭,增加当地降水量,对缓解旱情、改善生态状况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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