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关于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第一批)项目分配情况》公示
公示内容:1、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备案表
3、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
监督电话:0479-2022659,12317
通讯地址:阿巴嘎旗党政大楼3楼(民族事务委员会)
电子邮箱:xty1108@163.com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至4月19日
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盟民委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3]4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旗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民委发[2022]99号)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级对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使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加强与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调,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重点投向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关于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内财农[2022]1080号)等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支持肉牛、肉羊、奶业、草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发展。聚焦兴边富民行动、培育发展民族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民族村寨保护发展、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补齐必要的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围绕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对基层干部、嘎查相关人员的熟悉政策业务和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进行培训,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动力和支撑。
三、资金使用方案
2024年度纳入项目库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持推进项目,已由本级党委、政府上会讨论通过,用于第一批中央资金拟实施项目库内3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0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982万元、牧户自筹资金111万元。计划实施饲草料产业建设辅助设施和采购机械、偏远地区牧户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牧区难行路段修建等项目。
(一)阿巴嘎旗饲草料产业三级储备体系辅助设施建设和采购机械项目。计划投资432.18万元,分别在那仁宝拉格苏木亿顺额尔敦合作联合社在阿拉坦陶高图嘎查的原有机械设备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封闭式青贮窖1处;扩建巴彦图嘎苏木、吉尔嘎郎图苏木所在地原有饲料草料储备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封闭式青贮窖各1处;并各处采购青储取料机、方捆打包机、圆捆打包一体机、地泵、搅拌机、叉车等饲草料加工配套机械设备。洪格尔高勒镇伊和宝拉格嘎查在罕乌拉所在地、查干淖尔镇乌兰敖都嘎查在甘其毛都所在地的原有青贮窖设施建设基础上新建封闭式青贮窖1处;伊和高勒苏木吉胡朗图嘎查建设基础设施及采购部分机械设备;洪格尔高勒镇萨如拉图雅嘎查采购部分机械设备。
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新建和购置新型牧区经营主体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和配套机械设备,推进全旗饲草料产业三级储备体系饲草料特色产业标准化、规范化进程,逐步解决牧区牧户冬春季饲草料调入不便、供应不足、质量不高和价格不稳等诸多问题,降低牲畜饲养成本,同时提高嘎查集体经济收入,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阿巴嘎旗购置安装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项目。计划投资351万元,其中项目资金240万元,牧民自筹款111万元,为全旗未通电嘎查或使用低功率风光互补发电设备的37户牧户,购置安装10千瓦功率光伏发电设备。
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牧区较分散和偏远地区未通网电牧户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通过升级改造日常用电,推进牧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和改善牧户生活条件。
(三)阿巴嘎旗牧区产业柏油路修建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将资金整合使用于查干淖尔镇巴彦淖尔嘎查修建柏油路33公里。
利益联结机制方面:通过修建此柏油路,促进我旗旅游业发展,打通北京、张家口、正蓝旗等从南向北的游客通道,创造本嘎查牧户通过经营文旅活动以及建地方特色饮食小作坊、露营地等措施增加收入的条件,促进牧区经济转型。本路也可成为我旗浑善达克沙地景区文旅外宣形象之路,通过举办沙漠穿越、自驾游等活动,提高我旗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路边绿化工程,扩大沙地有效治理面积,巩固和提升我旗创造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能力。
(四)提取项目管理费。共9.82万元。
四、实施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3年12月初—2024年3月)。完成计划实施项目的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确定资金使用计划及申请批复备案及意向公开等工作。
(二)前期工作阶段(2024年4月—2024年5月)。完成项目公示公告,招投标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6月—2024年10月中旬)。完成实施项目建设任务。
(四)组织验收阶段(2024年10月中旬-2024年12月)。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实施项目进行验收审计,并按要求完成资金支付。
五、资金使用及管理
资金使用将严格执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锡林郭勒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锡财农[2022]7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衔接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坚持资金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使用衔接资金,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社会和纪委监委的监督。要加强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相关苏木镇党委、政府要负责办理资金使用相关手续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嘎查“两委”要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旗乡村振兴局负责对使用衔接资金统一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验收和拨付。
盟市: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县市区 名称 | 项目建设乡镇名称 | 项目建设村名称 | 项目类型 | 资金投入 (万元) | 建设性质 | 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 项目实际开工时间 | 项目完成或预计完成时间 | 项目建设内容及预期效益 | 备注 | |||||||||||
是否脱贫县 | 是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 是否陆地边境县 | 是否脱贫村 | 是否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 | 是否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 是否民族乡村振兴试点 | 具体类别 | 项目资金总额 | 中央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 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 其他资金 | ||||||||||||
1 | 阿巴嘎旗饲草料产业三级储备体系辅助设施建设和采购机械项目 |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 是 | 否 | 是 | 那仁宝拉等5个苏木镇 | 阿拉坦陶高图等7个嘎查 | 是 | 否 | 是 | 否 | 产业发展 | 基础设施建设 | 432.18 | 432.18 | 新建 | 阿巴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 2024年5月15日 | 2024年11月15日 | 新建封闭式青贮窖及在各处采购青储取料机、方捆打包机、圆捆打包一体机、地泵、搅拌机、叉车等饲草料加工配套机械设备。通过项目实施,推进全旗饲草料产业三级储备体系饲草料特色产业标准化、规范化进程,逐步解决牧区牧户冬春季饲草料调入不便、供应不足、质量不高和价格不稳等诸多问题,降低牲畜饲养成本,同时提高嘎查集体经济收入,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
2 | 阿巴嘎旗购置安装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项目 |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 是 | 否 | 是 | 全旗7个苏木镇 | 全旗7个苏木镇 | 是 | 否 | 否 | 否 | 产业发展 | 基础设施建设 | 351 | 240 | 新建 | 阿巴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 2023年4月15日 | 2023年9月30日 | 为全旗未通电嘎查或使用低功率风光互补发电设备的牧户,购置安装10千瓦功率光伏发电设备。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牧区较分散和偏远地区未通网电牧户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通过升级改造日常用电,推进牧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和改善牧户生活条件。 | 总投资351万,自筹款111万元。 | ||
3 | 阿巴嘎旗牧区产业柏油路修建项目 |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 是 | 否 | 是 | 查干淖尔镇 | 巴彦淖尔嘎查 | 是 | 否 | 否 | 否 | 产业发展 | 基础设施建设 | 300 | 300 | 新建 | 阿巴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 2024年4月16日 | 2024年11月16日 | 将资金整合使用于查干淖尔镇巴彦淖尔嘎查修建柏油路。通过修建此柏油路,促进我旗旅游业发展,打通北京、张家口、正蓝旗等从南向北的游客通道,创造本嘎查牧户通过经营文旅活动以及建地方特色饮食小作坊、露营地等措施增加收入的条件,促进牧区经济转型。 | 总投资4426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00万元。 | ||
4 | 项目管理费 | 9.82 | 9.82 | ||||||||||||||||||||
5 | 合计 | 1093 | 982 | 111 | |||||||||||||||||||
填表人:额尼日乐图 审核人: 孟克斯琴 填报时间: 2024 年3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