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震林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转发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工商企监字〔2016〕10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梳理企业信息中发现阿巴嘎旗震林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行为,经核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违法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处罚如下:
1、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杨瑞、图力古尔 联系电话:0479-2022588
联系地址: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阿巴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巴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