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2026年中央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锡林郭勒盟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内民委发[2025]6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国家民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坚持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紧密结合,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优化资金投向,结合我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谋划筛选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使用管理资金,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进展,加强与财政、农科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赋予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管理以“三个意义”。
二.2026年中央第一批资金投向
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本次资金使用与支持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为推动兴边富民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保障、组织实施边境牧户新能源供电设备采购安装和民族特色产业培训项目,扩大边境牧民兴边富民行动的参与度,促进边境牧民安居融居条件和发展生产技能。
三.2026年中央第一批资金使用方案
2026年下达第一批中央资金427万元。围绕优化资金投向和工作主线、合理使用原则,制定如下使用方案:
(一)为了有效解决边境牧区未接入网电牧户的生产生活质量提升,提高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计划投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00万元、牧民自筹款81万元,实施《阿巴嘎旗购置安装牧区新能源大功率光伏发电设备项目》,对27户左右边境牧户购置安装30kw光伏供电设备。
(二)计划投入22.73万元组织实施《阿巴嘎旗民族特色产业培训项目》。立足我旗优势特色产业,为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及有就业意愿和发展产业的牧民提供开展科学养殖、乡村旅游、民族手工业等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开展一次针对性培训,参与牧民100余人。
(三)提取项目管理费4.27万元,用于2026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图纸设计、招投标等相关前期工作。
四.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准备工作阶段(2025年12月初—2026年2月15日)完成项目的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并申报旗政府批复及向盟民委备案后进行意向公开等工作。
(二)项目前期工作阶段(2026年2月16日—2026年4月10日)完成实施项目公示公告、招投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6年4月15日—2026年7月15日)完成设备采购安装、技能等项目建设任务。
(四)组织验收移交阶段(2026年7月16日—2026年8月15日)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移交到使用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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