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不断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机制,通过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用活用好考核“指挥棒”,以考准考实引领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激励担当作为。
聚焦思想引领,吹响“冲锋号”。各级机关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有关人员、公务员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明确机关党委(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被考核对象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考核指标制定、分解、监督、评价等工作。建立盟旗乡三级联系点,确定54个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盟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全覆盖。定期召开平时考核联系点座谈会和部门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做法,协调解决问题。
聚焦顶层设计,制定“路线图”。围绕“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等问题,研究酝酿、征求意见,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合理、因人而异设置指标内容,把准“共性+个性”加分项指标,业务岗位考核主要以岗位业绩为依据,综合岗位考核主要以岗位履职为依据,实现分级分类考核,既记“细帐”,更记“总账”。
聚焦业绩导向,用好“一把尺”。注重将政治素质、业务工作以及创新举措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范围,政治考核主要体现在共性指标上,以提升干部“政治三力”为出发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内容。业务考核主要体现在个性指标上,根据人员类别及不同特点,突出业务成效、履职能力,由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个性指标,进行细化量化,适时动态调整。在共性指标中设置额外的激励加分项,将工作业绩突出、获得上级荣誉表彰、理论研究等信息宣传稿件被上级媒体采用等内容纳入。
聚焦刚性纪律,提高“含金量”。坚持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内容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参考,划定考核底线,进一步细化各类等次评定标准,凡是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被扣分的,一律不得评为“好”等次;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考核程序,每季度一考核,依次按照个人小结、各部门评鉴等次、考评办审核、结果反馈四个步骤开展。强化结果运用,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紧密衔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平时考核取得“好”等次人员中产生,在干部选拔、职务调整、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好”等次较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