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在阿巴嘎旗全民健身中心周边放养家畜破坏草坪绿地的行政处罚(阿巴嘎旗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第1项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7月22日23时许,阿巴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阿巴嘎旗全民健身中心周边发现放养家畜,共有牛17头。为防止牛继续破坏草坪绿地,执法人员当即将全部牛赶至阿巴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院内进行收容管理。
该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 禁止下列损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三)在绿地内种植农作物、放养家禽家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在绿地内种植农作物、放养家禽家畜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许某违规放养破坏草坪绿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捌佰圆整(¥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