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 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与实施情况 >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 实施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2025年8月1日-8月31日,阿巴嘎旗(司法大楼)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连续运行31天,其中有效监测天数29天,有效监测率93.5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天(其中优13天),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二、主要污染物情况
2025年8月1日-8月31日,阿巴嘎旗(司法大楼)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臭氧(O3_8H)平均浓度为117微克/立方米。


打印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252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