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答:
参保居民在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药费用每人每年支付限额100元。对符合规定的单次门诊医药费用,苏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50%的比例支付,嘎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按60%的比例支付。门诊统筹支付标准限额按年度结算,不设起付线,个人限额可在家庭成员中共济使用,结余不滚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