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伊和高勒苏木党委书记
协助旗长统筹教育、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城乡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给排水有限公司、节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统战部、工商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完成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