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伊和高勒苏木党委书记
协助旗长统筹民族事务、外事、农牧业、科技、乡村振兴、林草、水利、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族事务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林业草原和水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科协、气象局、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完成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