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巴嘎旗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政办发〔2020〕34号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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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各相关部门

    现将《阿巴嘎旗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6月16日

 

 

阿巴嘎旗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锡林郭勒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国资发〔2019〕57)通知要求,为推进全旗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决策部署,按照盟委行署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以人为本、协调联动、平稳有序的工作原则在全推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2020年12月,将全国有企业(包括中央、自治区驻属地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区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财政局负责中央和自治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盟财政局关于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相关政策。

民政局负责规范社区加强管理服务功能和体系建设。明确社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制定移交和接收工作流程,开展相关培训,确保社区接收工作顺利进行

)旗委组织部负责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工作。指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相应社区党组织,督促社区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领导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

)人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住建局负责做好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中相关活动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建设相关工作。

卫健委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工作。

档案局负责做好档案接收、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

医保局负责相关企业和属地医保部门做好退休人员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以及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旗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各受托监管部门负责委托监管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

(十)自治区国有企业、央企是本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1.要制定本企业工作方案,摸清退休人员底数。内部退养人员不纳入移交范围。2.主动联系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进行服务场所、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资产无偿划转或调换。难以采取调换方式处理的,可对相应社区免费开放。4.负责按照档案管理、单位确定的档案规定化要求进行处理后移交。自治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暂不移交,仍按原渠道管理。5.妥善做好统筹外费用清理和发放工作。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对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6.妥善安置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职工。根据企业实际可设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可以继续保留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和适当工作人员,协助社区做好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7.继续关心关爱退休人员,做好走访慰问工作。

为扎实推进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协调,便于日常工作开展,国资委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监管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参保地或本人长期居住地的实际,与企业协商后,灵活确定移交接收的社区。指导推动接收单位积极与企业对接,组织签订退休人员移交协议。有关部门每月28日前需向国资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20206制定出我旗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各区属企业制定本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方案。

(二)2020630日前,各企业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

(三)2020730日前,完成退休人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移交,以及资产划转相关工作。

(四)2020年1030日前,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收尾工作。

(五)2020年12月30日前旗直各相关单位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国资委,国资委汇总后报旗政府

四、保障措施

强化监督考核旗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分别纳入旗直各相关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国资要纳入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要将该项任务纳入企业内部考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移交接收工作取得实效。国有企业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可在考核时予以适当考虑。

加强政策宣传。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沟通协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各企业是信访维稳的责任主体,要将有关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形成工作合力国资委积极协调国资委加强对我旗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各自职责推进移交接收各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按进度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