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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嘎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42号)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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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及境外旅居史来(返)我旗人员线索的,及时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线索举报电话:0479—2022950。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拒不配合防控措施、健康状况登记、隔离措施的行为,故意传播疾病的行为,涉及疫情的造谣、传谣等行为。对于蓄意隐瞒旅居史的,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对于不听劝阻的,依法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各苏木镇(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市场经营主体(包括超市、宾馆、饭店和其他个体工商户)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在本单位或经营场所开展1次全面消毒消杀工作。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保证市场经营主体消毒消杀全覆盖。

  各苏木镇(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市场经营主体要按照《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2号)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阿巴嘎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