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巴嘎旗2023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22MB1665215Y/2023-00014 | 发文字号:阿政办发〔2023〕56号 | ||
发文机构: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巴嘎旗2023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11-08 11:18:37 | 公开日期:2023-11-08 11:18:37 | 废止日期:2028-11-07 11:18:37 | 有 效 性:有效 |
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巴嘎旗2023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各有关部门:
现将《阿巴嘎旗2023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2023年11月8日
阿巴嘎旗2023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细则
一、项目总体目标
2023年,我旗被列为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旗,年度项目下达任务为补助繁殖母牛(参补母牛),分配补助资金2202万元。通过实施项目,进一步提高阿巴嘎旗养殖户饲养优质良种母牛积极性,新增母牛犊年增长率达到40%以上,年度能繁殖母牛存栏量增长率达到10%以上,缓解优质母牛外流问题,进一步提高优质良种育肥架子牛供给能力。
二、项目补助方式与标准
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牛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方式进行补助,以项目期内能繁殖母牛产犊数量定项目户参补母牛数量,以全旗年度补助资金与实际参补母牛总数比例定年度补助标准(年度补助资金除以年度参补母牛数),每头基础母牛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以项目户实际参补母牛数量和年度补助标准定项目户年度补助金额,每头参补母牛项目期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 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和责任分工。 别力古台镇、洪格尔高勒镇、查干淖尔镇、那仁宝拉格苏木、伊和高勒苏木、吉尔嘎郎图苏木、巴彦图嘎苏木。项目覆盖全旗所有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苏木镇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项目监督和调度,旗财政局以一卡通形式负责项目资金拨付。
(二)补助对象和实施内容。对饲养基础母牛并使用良种冻精冷配扩大能繁母牛存栏的适度规模养殖户给予补助。补助品种包括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种。自2023年7月1日至 2024 年6月30日期间产犊的基础母牛纳入补助范围,项目实施期内,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新增犊母牛原则上在本旗县饲养12个月以。
四、职责分工
(一)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项目总体安排部署,制定项目具体实施细则、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情况、项目总体验收,完成项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局同农牧和科技局共同负责项目户参补母牛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的核定,并依据核定结果及时兑现补助资金,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保障,完成项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苏木镇对项目实施负行政总责,采取委托第三方服务方式,组织协助第三方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并对第三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旗畜牧工作站对项目实施技术负总责、项目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系统档案审核,完成项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第三方公司对项目实施系统档案建设负总责,负责预补母牛电子耳标植入,预补母牛及犊牛明码耳标佩戴;预补母牛、犊牛信息采集、录入、汇总和阿巴嘎旗肉牛产业大数据平台数据上传;负责聘用工作人员培训和安全保障,处置人畜意外事故;完成项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步骤
(一)摸清基础母牛底数。各苏木镇对本辖区内所有养殖户饲养的基础母牛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做到基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2023年12月7日前,完成数据统计并填报《2023年度阿巴嘎旗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养殖户基础母牛存栏统计表》(附件1),并进行公示。
(二)确定补助对象。各苏木镇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养殖户自愿参与项目申报,本着“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养殖户、嘎查集体经济、家庭牧场和合作社,签订《阿巴嘎旗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养殖户目标考核任务书》(附件2),对补助对象养殖户存栏基础母牛统一编号佩戴明码耳标并植入电子耳标,对确定的补贴对象要张榜公示。
(三)核查基础母牛和新生犊牛。对已摸底登记的基础母牛及时完善配种、怀孕、产犊、淘汰等相关信息;对新增基础母牛按照摸底时采用的方式,补佩戴明码耳标及植入电子耳标、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采集新增犊牛数据时,将犊牛基础信息与基础母牛配种记录或购入记录进行比对,新增犊牛及时佩戴耳标,确保新生犊牛档案信息齐全、真实,实现全程可追溯。养殖户负责填写更新《2023年度阿巴嘎旗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养殖户统计表(户表)》(附件3)。各苏木镇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核查基础母牛和新生犊牛,核查结果对外公示。
(四)完成基础信息平台录入。各苏木镇要指导督促第三方将养殖户基础母牛及犊牛相关信息录入到“阿巴嘎旗肉牛产业大数据管理平台”。第三方负责平台信息上传录入、更新和维护,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每个苏木镇要确定一名平台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内每个养殖户登录信息的核实,并负责本辖区“阿巴嘎旗肉牛产业大数据管理平台”管理维护、数据监测与统计。
(五)明确补助标准。各苏木镇负责组织核实补助对象基本条件,以及基础母牛扩群提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要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以嘎查为单位在当地公示7天无异议,经嘎查主要两委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苏木镇。各苏木镇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户的产犊基础母牛数量,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旗农牧和科技局汇总全旗符合条件的产犊基础母牛数量,根据中央财政补助规模,测算确定补助标准,为拨付资金提供依据。
(六)拨付补助资金。各苏木镇、嘎查将符合条件的养殖户的产犊基础母牛数量汇总,填报《2023年阿巴嘎旗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养殖户汇总表》、《2023年阿巴嘎旗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养殖户统计表并进行公示,旗农牧和科技局依据各苏木镇提供的数据,审核汇总补助明细,将项目实施情况报旗政府审批后,由旗财政局兑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至项目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管理。旗政府成立以分管旗长为组长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苏木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项目具体实施,抓好基础母牛登记、配种繁殖记录、新生犊牛核查、补助对象公示四个关口。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旗级指导、监督、调度,旗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和监管。
(二)强化指导服务。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旗农牧和科技局成立专家组,跟踪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各苏木镇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养殖户全面知晓政策补助的内容和要求,了解补贴对象条件、标准、方式、时间等,赢取广大养殖户对补贴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各苏木镇要组织广大养殖户按补贴政策要求,搞好肉牛冷配改良,完善档案管理,切实增加优质基础母牛数量,提升养殖户现代化养殖水平。
(三)强化资金监管。旗农牧和科技局配合旗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追回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绩效考评。实行项目绩效三级考评机制。旗农牧和科技局、旗财政局负责建立项目管理台账,按月调度项目推进情况,定期开展自评,重点对良种冻精冷配比例、犊母牛存栏增长率、补助资金到户率及基础信息可追溯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估。每季度将绩效评价情况报盟农牧局、财政局,总结项目建设经验,为下年度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后附:阿巴嘎旗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领导小组
阿巴嘎旗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阿日贡 阿巴嘎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玉 柱 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刚图拉古尔 财政局局长
陈 伟 别力古台镇长
苏那旗 洪格尔高勒镇长
锡 林 查干淖尔镇长
额日登宝力格 那仁宝拉格苏木长
布和额尔德尼 伊和高勒苏木长
那顺乌日图 吉尔嘎郎图苏木长
其力格 巴彦图嘎苏木长
达布力干 旗农牧和科技局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玉柱同志兼任,旗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达布拉干同志兼任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今后,如遇人员变动,按职务和分工自动调整,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