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巴嘎旗政府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机制》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22MB1665215Y/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阿巴嘎旗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 概述: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巴嘎旗政府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机制》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5-07-03 10:00:57 | 公开日期:2025-07-03 10:00:5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巴嘎旗政府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机制》的通知
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巴嘎旗政府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机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助企行动的实施,强化政府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阿巴嘎旗政府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阿巴嘎旗政府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旗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阿巴嘎旗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与在阿巴嘎旗落户的各类企业的上级公司(总部、集团公司等)之间的沟通联系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主动服务原则: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与企业上级部门沟通,了解企业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问题导向原则:聚焦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精准施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高效务实原则:简化沟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沟通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信息共享原则: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二、沟通联系内容
(一)政策解读与宣传
及时向企业上级公司传达国家、自治区、盟及阿巴嘎旗出台的涉及企业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产业政策、扶持政策等,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企业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
收集企业对政策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为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二)项目推进协调
对于企业在阿巴嘎旗投资建设的各类项目,及时向企业上级公司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审批、土地供应、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了解企业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要求,共同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投产达效。
(三)生产经营服务
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向企业上级公司反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诸如原材料供应、能源保障、市场销售、资金周转等方面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帮助企业解决。
协助企业上级公司做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支持。
(四)要素保障协调
围绕企业发展所需的土地、劳动力、技术、资金等要素,与企业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要素保障方面对企业的支持,确保企业发展的要素需求得到满足。
(五)投诉建议处理
受理企业上级公司对阿巴嘎旗政府各部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企业上级部门。
建立投诉建议处理台账,对投诉建议的内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对投诉建议处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
三、沟通联系方式
(一)定期会议制度
座谈会:不定期由阿巴嘎旗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的座谈会,邀请相关企业上级公司代表、旗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通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听取企业上级公司对阿巴嘎旗营商环境、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协调会:针对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由旗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邀请属地企业上级公司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日常联络机制
建立联络人制度:阿巴嘎旗政府各相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企业上级公司的日常联络工作。联络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企业动态和需求,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旗政府汇报。
设立服务热线:设立企业服务热线,专门受理企业上级公司的咨询、投诉和建议。服务热线要安排专人接听,对来电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转办相关部门处理,跟踪办理结果,及时向来电人反馈。
(三)实地走访调研
定期走访:旗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对属地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走访过程中,要与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深入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走访情况反馈给企业上级部门。
专项调研: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发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活动。由旗相关部门联合企业上级公司,组成调研组深入企业一线,进行实地考察和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调研结束后,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四、部门分工与职责
(一)旗工信局
负责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与企业上级公司在工业技术领域的沟通交流,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原材料供应、电力保障、运输物流等方面的问题,建立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为企业上级公司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加强与企业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产业集群建设,提升产业竞争力。
负责推动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指导企业开展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工作,为企业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旗发改委
负责统筹协调全旗产业发展规划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对接,指导企业合理布局产业项目。
跟踪分析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动态,及时向企业上级公司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协助企业争取上级产业扶持资金和项目。
协调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核准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产业政策、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方面的问题。
建立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定期向企业上级公司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能源保障、要素配置等问题。
(三)旗财政局
负责制定和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安排和管理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向企业上级公司通报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企业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协助企业上级公司做好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咨询和服务。
(四)旗自然资源局
负责保障企业发展的土地供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企业项目用地指标。及时办理企业项目用地的预审、报批、出让、划拨等手续,协调解决土地供应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权属、征地拆迁等问题。
指导企业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对企业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管,防止土地闲置和浪费。
负责为企业提供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服务和管理,协助企业办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协调解决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涉及的资源储量、开采范围、安全生产等问题。
(五)旗生态环境局
负责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协助企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加强对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
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咨询和服务,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工作,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协调解决企业在环保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企业上级公司反馈环保政策调整和环境监管要求变化等信息。
(六)旗住建局
负责指导企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协调解决企业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规范建筑企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为企业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协助企业上级公司做好企业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反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七)旗交通运输局
负责保障企业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畅通,加强与企业上级公司在交通运输方面的沟通协调,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
协调解决企业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公路、铁路、物流等方面的问题,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企业发展需求相衔接。
为企业提供运输市场信息和运输政策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运输企业,降低运输成本。
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八)旗商务局
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助企业上级公司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各类贸易洽谈会、展销会等商务活动,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外贸扶持政策,为企业提供外贸政策咨询和服务,协助企业申请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补贴等。
加强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监管,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
协调解决企业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企业上级公司反馈国际市场动态和贸易政策变化等信息。
(九)旗人社局
负责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包括人才引进、招聘用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建立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库,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帮助企业引进各类急需人才。
指导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技能水平,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为企业培训职工提供资金支持。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为企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及时向企业上级公司反馈人力资源市场动态和劳动保障政策调整等信息,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十)旗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负责统筹推进全旗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
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APP功能,实现企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建立企业服务投诉举报机制,受理企业对政务服务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转办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办理结果,向企业反馈处理情况。
加强与企业上级公司的沟通联系,收集企业对政务服务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企业满意度。
(十一)其他相关部门
旗公安局、司法局、文旅局、统计局、金融监管支局等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支持,加强与企业上级公司的沟通联系,共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五、工作流程
(一)问题收集
各部门通过定期会议、日常联络、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企业上级公司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并进行分类整理。
企业上级公司也可通过服务热线、信息化平台等渠道,直接向旗政府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二)问题转办
对于收集到的问题,各部门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制定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报旗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办理。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问题转办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问题办理
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解决方案,认真组织办理企业上级公司提出的问题,明确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征求企业上级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重大问题或复杂事项,各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报旗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结果反馈
问题办理完成后,各部门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企业上级公司,并征求企业上级公司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评价。对于企业上级公司不满意的,要认真分析原因,重新办理,直至企业上级公司满意为止。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问题办理结果反馈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定期向旗政府汇报。
(五)跟踪回访
各部门要对问题办理结果进行跟踪回访,了解企业上级公司对办理结果的实际应用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
建立问题办理跟踪回访台账,对跟踪回访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阿巴嘎旗政府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工作领导小组,由旗政府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沟通联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与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部门要加强与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工作的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四)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各部门与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旗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阿巴嘎旗政府与属地企业上级公司沟通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宣传企业在阿巴嘎旗发展的成果和贡献,吸引更多的企业来阿巴嘎旗投资兴业。
七、附则
本机制由阿巴嘎旗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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