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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戒严令
索引号:11152522MB1665215Y/2026-00002 发文字号:阿政发〔2026〕4号
发文机构:阿巴嘎旗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戒严令
成文日期:2026-03-02 11:02:13 公开日期:2026-03-02 11:02:13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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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戒严令

发布时间:2026-03-02 11:02:13 浏览次数: 来源:阿巴嘎旗人民政府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现发布阿巴嘎旗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

  一、明确戒严时间

  防灭火戒严管制期为2026年3月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划定戒严区域

  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管制区域:吉尔嘎郎图苏木边境线;巴彦图嘎苏木边境线;那仁宝拉格苏木边境线;阿巴嘎旗国有林场;塔奔陶鲁盖打草场;辉腾锡力打草场。

  三、落实防灭火责任

  要压实各苏木镇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签定责任状,构建严密的网格化责任体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紧压实行业主管、森林草原经营单位的火源管控。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旗林业草原和水利局要切实承担起“防”的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做好火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巡查检查、宣传指导和物资储备、初期扑救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好“灭”的职责,负责做好各扑火队的调派、专业扑火队伍协调调动等工作;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火案调查侦破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报和发布预警等气象预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部门管理职责,督促相关行业做好防灭火相关工作;各苏木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结合本辖区火险形势,及时组织开展防灭火检查、宣传和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严格火源管控

  戒严管制期内,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禁在戒严管制区域吸烟、野炊、烧纸、烧香、生火取暖、焚烧垃圾及其他非生产用火。

  (二)戒严管制区域内野外生产用火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因特殊原因需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的,须经属地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责任人、做好防救准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三)各检查站、瞭望台、巡逻巡护岗位等要全天候值守,严格管制进入戒严管制区域的人员车辆,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戒严管制区域。

  五、清理火险隐患

  各苏木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要加强重点区域林下可燃物清理,及时组织开展清沟、清河渠、清带电线路及设备周边工作。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以及不服从管理或故意违反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强化应急处置

  各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火情信息“归口报告”“有火必报”和重要时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报告。对瞒报、迟报等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监测火情,完善应急预案,优化队伍布局,加强综合保障,对突发火情迅速出击、高效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七、确保灭火安全

  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走专业指挥、专业化灭火之路,坚决避免让群众直接上火线,禁止老人、未成年人、学生等参加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八、严格督导问责

  加大森林草原火案查处力度,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地方、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九、违法用火必惩

  因不履行防灭火责任、拒绝接受防火检查、不消除火灾隐患、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用火,过失或故意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加强宣传教育

  各苏木镇、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做到有火不成灾、有灾无伤亡。

  阿巴嘎旗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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