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阿巴嘎旗草畜平衡区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 |||
索引号:11152522MB1665215Y/2023-0005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概述:文字解读:《阿巴嘎旗草畜平衡区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09-05 16:33:47 | 公开日期:2023-09-05 16:33:47 | 废止日期:2028-09-05 16:33:47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字解读:《阿巴嘎旗草畜平衡区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草原是我们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也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保护草原生态,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牧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政策依据
依据草原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阿巴嘎旗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旗生态文明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23年初启动《阿巴嘎旗草畜平衡区管理办法》修订起草工作,组织梳理相关政策和资料,展开针对性调研和座谈并开始起草工作。形成《阿巴嘎旗草畜平衡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征求相关部门建议和意见,对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还报请旗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四、主要内容
(一)旗人民政府将草畜平衡区的管理工作做纳入苏木镇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范畴,草畜平衡实行动态管理。
(二)旗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草畜平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将落实草畜平衡情况定期予以通报,作为年底考核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的依据。
(三)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实施草畜平衡制度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落实辖区内的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工作,组织各嘎查委员会做好牧户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工作制度的宣传、清点牲畜、签订牧户草畜平衡合同、督促超载牲畜出栏等工作。
(四)草畜平衡区签订草畜平衡合同书的牧户年内完成载畜量减畜任务,按要求达到草畜平衡。
(五)草畜平衡依据牧业年度牲畜统计结果,各苏木镇、嘎查出具年度资金发放意见,并在嘎查范围内进行公示,对达到禁牧、休牧、草畜平衡标准要求的,每年11月底前兑现资金。对于违反禁牧、休牧、草畜平衡要求的,根据法律法规处罚,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扣发相应补奖资金。
(六)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牧户,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