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文字解读:《阿巴嘎旗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 索引号:11152522MB1665215Y/2026-00006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阿巴嘎旗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 | ||
| 概述:文字解读:《阿巴嘎旗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 成文日期:2026-04-13 11:44:09 | 公开日期:2026-04-13 11:44:09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字解读:《阿巴嘎旗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旗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参照上级印发的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旗实际,对原《阿巴嘎旗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阿政办发〔2021〕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阿巴嘎旗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发〔2025〕26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章四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用语定义、国有资产归属、监督管理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了旗国资委作为旗直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了旗国资委的十二条主要职责,以及再授权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旗直属国有企业。规定了旗直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立及其领导作用、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民主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自主权等内容。
第四章 旗直属国有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明确了旗国资委在企业管理层选任方面的权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建立、管理层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管理。明确了重大事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具体分为三类:需旗国资委审核并报旗政府同意的事项、需报旗国资委同意的事项、由旗直属国有企业决策并报旗国资委备案的事项。
第六章 旗直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制度。规定了国有企业需主动报告的重大事项范围、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
第七章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明确了国资委在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督、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等方面的管理职责,以及对出资企业财务监督、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监督方式。
第八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范围、编制程序和上缴要求。
第九章 法律责任。明确了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
第十章 附则。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解释主体和施行日期。
本办法由阿巴嘎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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