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工作不断创新
1991年1月10日至16日,为了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民政部和总政治部在福州市召开了全国双拥工作会议,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双拥工作会议。大会开得十分隆重、热烈,各省、区、市分管副省(区、市)长、民政厅局长出席了大会。大会系统总结了1987年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经验交流会以来双拥工作的成就,提出了开展双拥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大会命名河北省保定市、辽宁省本溪市、吉林省通化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苏省徐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烟台市、广东省珠海市、陕西省宝鸡市、四川省江津县等10个市(县)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邓小平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题写了奖匾。会后,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加强双拥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和任务。
为了表达人民军队爱人民、人民军队人民爱的鱼水情深,时任中共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满含深情地写下了《军民情·七律》。》
1994年7月22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在北京举行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这是实行动态管理后的第一次命名,大会命名了136个双拥模范城(县)。国务院总理李鹏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1997年1月15日,民政部、总政治部在北京召开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有197个市、区(县)荣登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光荣榜。会前,江泽民总书记接见了出席大会的全体代表,并指出,“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永远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同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0周年纪念日,民政部、总政治部联合表彰了一批基层双拥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
2000年1月12日,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在北京再次召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此次大会正值世纪之交,格外引人注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专门向大会发了贺信,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胡锦涛出席大会并讲话。大会命名了245个市(区)县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04年1月9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总结交流了1991年全国双拥工作会议以来的经验,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双拥工作任务,命名表彰了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回良玉作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报告。大会命名表彰了309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县),206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99名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
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在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