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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1-27 11: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推动全盟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紧密结合国家、自治区战略导向和全盟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科学谋划、接续当下、备足长远、适度超前、统筹推进,为坚定不移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动锡林郭勒盟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谋划项目要坚持“远近结合”,以谋划2025年争取资金和专项债项目为基础,重点谋划“十五五”重大项目;要实现“量质齐升”,持续谋划生成多层次、多元化、高质量的重大项目;加强研究论证,确保近期项目可尽快落地实施,远期项目尽快启动各项前期工作。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全盟重大项目谋划机制不断健全、谋划水平有效提升、储备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审批服务监管能力持续增强,全方位扩大有效投资。

三、重点任务

(一)不断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水平。继续加大2025年项目谋划力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4月15日全手续开工建设,确保年度建设计划达到488亿元以上,支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紧紧抓住“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聚焦事关全盟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聚焦战略性发展和根本性问题谋划储备“十五五”重大项目,到2025年6月底前初步形成项目清单,总投资规模达到4080亿元以上。于9月底前形成2026年盟级重点项目清单。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将一批标志性、牵引性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发改委、盟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二)不断提升中央资金项目谋划水平。抓住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契机,加大“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谋划力度,提前半年形成来年资金争取项目清单,推进项目前期,力争中央资金争取额度实现稳步增长。于2024年12月30日前形成2025年申请中央资金项目清单。符合中央支持条件的项目,原则上2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编制、用地预审、可研报批等工作。6月底前,形成2026年拟申请中央资金储备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林草局、文旅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政数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三)不断提升专项债券项目谋划水平。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有关规定,谋划储备一批属于政府主导、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早晚要干的、非负面清单的投资项目,重点谋划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以使用于资本金领域项目,于2024年12月30日前形成2025年专项债券储备项目清单。铁路、机场、能源、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园区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文化、教育、卫生、养老托育、农牧林水等其他领域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亿元,其他地区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亿元。依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轻重缓急”原则,合理确定项目申报时间节点,报送前完成项目可研编制、用地预审、可研报批、一案三书等工作。6月底前形成2026年拟申请专项债券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能源局、农牧局、卫健委、民政局、教育局、住建局、林草局、文旅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四、重点领域

(四)加强能源项目谋划。围绕新能源基地建设、绿电就地消纳、煤炭资源接续和储备、支撑和保障性煤电机组、电力外送通道、储能设施、天然气管网等7个重点方向,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新能源基地建设方面,在浑善达克沙地南缘地区谋划布局千万千瓦级“绿电进京”基地,在浑善达克沙地北缘地区谋划布局千万千瓦级“绿电入苏”基地。绿电就地消纳方面,深入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加快培育引进先进优质载能产业,再谋划实施一批源网荷储、园区绿色供电、风光制氢等六类市场化并网项目,打造新能源消纳产业高地。煤炭接续和储备方面,紧抓国家层面原则支持“十五五”期间在蒙东地区规划建设大型煤矿项目的机遇,组织完善重点矿区总规,适时启动新建煤矿项目,并支持保障在产煤矿稳定接续生产。同时,积极谋划推动大型煤制气项目和配套煤矿启动建设。煤电支撑保障方面,争取新增煤电指标,加快蒙能锡林浩特三期、中煤芒来二期、京能查干淖尔二期等煤电机组前期论证深度,争取1-2个项目纳规实施。电力外送通道方面,研究论证锡盟特高压输电能力提升方案,推动输电能力提升项目落地实施。加紧完善浑善达克至京津冀、锡盟至华东第二条特高压通道前期论证和可研编制,力争1-2条特高压通道纳规建设。储能建设方面,结合自治区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适时布局建设大型独立储能电站。紧盯新型储能发展方向,谋划布局重力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天然气管网方面,推动天然气长输管道能通尽通,提高我盟用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能源局、发改委、工信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工业项目谋划。围绕绿电+先进载能、现代装备制造业、新型化工、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5个领域,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绿电+先进载能方面,围绕建设绿电十铁合金产业基地、延伸扩大铝基产业、绿电制氢氨醇产业基地等3个方面谋划储备项目。现代装备制造业方面,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和运维产业、低空经济装备制造等2个领域谋划储备项目。新型化工方面,围绕推动大唐多伦煤化工延伸产业链条,谋划储备煤基高质油品项目,促进现代煤化工与绿电绿氢耦合发展;围绕萤石矿化一体化,谋划储备萤石精深加工和氟化工全产业链项目。新材料方面,围绕锂、锗、铅锌 、钼、铌钽铷铯等稀有金属采选加工方面及超硬材料产业方面谋划项目。工业园区方面,重点围绕污水处理厂、道路、供热、供气、管网等园区基础设施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工信局、能源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现代绿色农牧业项目谋划。围绕建立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带、奶业和特色乳制品产业基地、"菜篮子"基地等重点任务,重点谋划储备肉牛精深加工、乳制品精深加工、锡市周边和南部旗县菜篮子基地等项目。种植业方面,重点从高标准农田、大豆油料生产基地、盐碱地治理、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谋划项目。畜牧业方面,重点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草原畜牧转型升级、畜牧业数字化平台及饲草基地、育种平台、标准化养殖牧场等方面谋划项目。精深加工方面,重点从牛羊肉精深加工、乳制品精深加工等方面谋划项目。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生态保护项目谋划。围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林业行业及执法能力建设等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围绕“三重”等方面谋划项目。重点生态资源保护方面,重点从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及攻关、管护站点、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评估系统建设等方面谋划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方面,重点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科研监测设施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装备建设等方面谋划项目。林业行业及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围绕重点地区绿化、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林业执法监管能力、国有林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谋划项目。(责任单位:林草局、应急管理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八)加强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围绕交通路网、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兴边富民、低空经济、数字基础设施等  6个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交通方面进一步完善铁路交通体系,谋划推进集二铁路、蓝多铁路电气化改造扩能和电气化改造项目,推进太锡铁路锡林浩特至黑城子提速改造,推动集二线朱日和站经镶黄旗至集通线化德站联络线、正镶白旗至张北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客运铁路专线铁路前期及建设工作。以推进公路网络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建设待贯通国道和速公路建设,推进沿边国道并行线、国省干线瓶颈路段改造建设,打通境内普通国省道低等级待贯通路段实施农村牧区公路提档升级与联网提升工程,继续推动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持续推进苏木乡镇通三级路、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实施以路治沙规划建设项目。持续加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东乌珠穆沁旗、正蓝旗机场,全力推动苏尼特左旗、太仆寺旗、乌拉盖管理区、多伦县通用机场建设。低空经济方面,谋划打造具有特色功能的通用航空产业基地,构建以锡林浩特市为中心,镶黄旗、西乌珠穆沁旗等通用机场为重要节点,统筹共建低空经济基础设施持续加大低空经济相关产业引进力度,谋划应急救援、农林作业、工业应用、智慧物流、文化旅游等方面低空+”应用场景建设。水利方面,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谋划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城建方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重点从新型城镇化、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市政设施安全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4个方面谋划项目。兴边富民方面,重点从城镇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产城融合、生态美丽边城建设、城镇服务管理能力提升等5个方面谋划储备项目。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发改委、民委,旗县市人民政府)

(九)加强公共服务项目谋划。围绕教育、卫生、一老一小、社会服务兜底、公共实训等5个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教育方面,重点从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3个方向,谋划储备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地等项目。卫生方面,弥补全盟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缺口,重点从县域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妇幼保健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疾控中心等5个方向谋划项目。一老一小方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重点从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等3个方向谋划项目。社会福利方面,重点从社会福利、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康复托养3方向谋划项目。(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十)加强文化旅游业项目谋划。围绕重点旅游基础设施、重点文物保护全民健身等3个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旅游基础设施方面,重点从旅游基础设施、智慧旅游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等3个方面谋划项目。重点文物保护方面,重点围绕正蓝旗元上都遗址谋划项目。全民健身方面,重点从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2个方面谋划项目。(责任单位:文旅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服务业项目谋划。围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现代物流业等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住宅建设方面,围绕保障性住房、推动建设高品质小区住宅等方面谋划项目。现代物流业方面,围绕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蒙俄物流多式联运、商务示范基地等方面谋划项目。责任单位:住建局、商务局、工信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绿色低碳领域项目谋划。围绕环境保护、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等3个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环保方面,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危险物处置设施建设、水污染治理、节水改造4个方面谋划项目。节能降碳方面,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等3个方面谋划储备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围绕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4个方面谋划储备项目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旗县市人民政府)

五、组织保障

(十三)加快建立重大项目谋划机制。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15日前建立本地区、本行业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对照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形成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十五五”重点项目等清单,特别是针对“十五五”规划,要系统谋划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利长远的重大项目,争取一批标志性、牵引性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分别将工作方案和储备项目清单报盟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发改委、盟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各部门要优化立项、用地、用林、用草、用水、文物、环评、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工作流程,简化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建立帮办代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提前开展技术审查等绿色服务通道,全面提升审批效率。要加快2025年盟级重点前期手续推进工作,实现4月15日全手续开工建设。积极争取自治区预算内前期费,用于支持保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盟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局、能源局、交通运输局、政数局、农牧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文旅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做好重大项目要素资金保障。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要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各金融机构全盟落实“宽信用”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把全盟 亿元的存款余额释放出来。定期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加大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国资委要推动央地合作协议落地,让央企在内蒙古多投资、快投资。(责任单位:盟财政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坚定不移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推开招商引资工作。围绕突出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大力发扬“四千精神”,提高招商项目的对接率和成功率。聚焦重点产业集群,瞄准行业头部企业、链主企业精准招商。组织“请进来”招商,强化“走出去”招商,加大外商招引力度。强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包保服务,切实规范招商引资行为。2025年招商引资国内到位资金同比增长不低于10%。(责任单位:盟商务局、国资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十七)大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落实落细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持续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按照国家、自治区民间投资准入领域,进一步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招投标活动。分级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提供融资要素支持,保障民间投资项目加快落地。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形债务,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责任单位:盟政数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十八)做好投资和重大项目监测分析。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和入统衔接,实现应统尽统。加强重大项目投资风险防控,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避免重复建设,确保投资精准有效。加强各级各类项目调度监测,切实加快中央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提高资金支付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责任单位:盟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