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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查干淖尔镇

办公地址:查干淖尔镇
联系电话:0479-245711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职能配置

  (一)查干淖尔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决议组织全委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协调推动全委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指导全委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4.领导全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维护党的章程,整顿党风开展廉政建设和党风党纪学习教育

  5.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负责党代会、人代会、嘎查社区“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

  6.协调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协助旗人民武装部开展好人民武装工作。

  7.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等组织;完成委党组、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查干淖尔镇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党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2.根据旗委相关工作安排,讨论和决定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保护社会主义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加强对嘎查、苏木镇工作的指导,协调相互关系,更好地调动嘎查、苏木镇广大居牧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5. 负责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民政、社会保障、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拥军优属、助残、统计等方面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导,强化基层便民服务。

  6.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大办公室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保密、机要和档案等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意识形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政法工作、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

  3.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建设管理等工作。

  4.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农牧业发展、城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5.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和活动的整体设置、功能规划,负责服务党员群众的各类项目、场所有关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工作。负责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救助等综合审批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二)二级事业单位设置

  1.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查干淖尔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旗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

  2.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牧、林、水等领域技术服务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地址:查干淖尔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9-2457118      

  负责人:锡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