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巴彦图嘎苏木
联系电话:0479-2300889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党委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负责苏木、嘎查支部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苏木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人大主要职责
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积极参加代表团(组)的各项活动;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要求,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苏木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负责全苏木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劳动、财政、统计、劳务管理和信访、畜牧业、水利、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和残疾人、计划生育、苏木建设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教育、卫生建设、国土资源、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四、纪委的主要职责
协助苏木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五、武装部职责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干部的管理;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搞好民兵预备役的登记,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搞好平时的兵员征集工作;参加武装部的自身建设,协助民政和有关部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内部机构】
一、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职能职责:
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乡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组织、安排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承办政府重要会议;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信访工作;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负责人大、信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兵预备役、群众团体等工作;搞好接待、行政、后勤工作;
2.民政所工作职责:
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指导村规民约的制订和执行,加强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建设;做好救灾、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工作;做好婚姻登记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3.妇女联合会工作职责:
加强对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教育妇女抵制包办买卖婚姻、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不良社会风气。积极调解疏导家庭、婚姻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公安部门,与“六害”等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失足妇女的帮教、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4.司法所主要职能职职责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合理工作;协助苏木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苏木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5.计生办职责
拟定全苏木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苏木党委、政府审批实施;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苏木计生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计生各统计数据;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依法发放“一证三书”;建立计生工作例会制度,指导、检查嘎查开展计生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做好嘎查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正确合理使用计生经费;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6.财政所职责
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围绕苏木财源建设搞好服务;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苏木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苏木政府机关财务代理;苏木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7.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苏木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规划;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及时汇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组织实施苏木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要及时或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抓好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和评估,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综合管理全苏木各类伤亡事故,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所辖地区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事故后,要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施救,并及时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负责苏木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宣传工作。
8.爱卫办职责
制定全苏木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动员干部职工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制定各项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办法和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对防治疾病、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突发事件和防范措施及应急对策;防止各种传染病和鼠疫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增强人们的文明意识和健康意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扶贫办公室职责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嘎查、重点扶持嘎查,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帮助贫困嘎查,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盟、旗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10.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苏木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苏木政府所在地。苏木各有关部门为推行河长制的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编制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职位职数、工作人员,河长制办公室下设河湖股、综合股。河湖股主要负责编制全苏木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制度、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制定全苏木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修建基础设施管理等工作。综合股主要负责承担苏木领导担任河长河湖管理保护的具体指导与督查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等河长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11.社会保障所职责
负责开展本苏木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按时编制和上报有关资料和报表,接收参保人员咨询;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开展城乡参保人员参保资料初审、登记及证卡发放等参保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录入、查询和情况公示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年满60周岁退休手续。
二、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将原巴彦图嘎苏木文化广播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所审批职能整合,组建党群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巴彦图嘎苏木的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加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主要职责
负责服务党员群众的各类项目、场所有关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办理综合审批便民服务事项;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工作;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局
(1)机构设置
将原巴彦图嘎苏木草原生态综合执法所、动物防疫检疫站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隶属于巴彦图嘎苏木的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以巴彦图嘎苏木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乡镇的行政执法权。承担旗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
3.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1)机构设置
将原巴彦图嘎苏木农牧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其他事业单位的服务保障职能整合,组建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为隶属于巴彦图嘎苏木的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负责农、牧、林、水等领域技术服务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办公地址:阿巴嘎旗巴彦图嘎苏木
联系方式:0479-230088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其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