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公开单位:阿巴嘎旗教育局

办公地址:阿巴嘎旗教育局301室
联系电话:0479--2022707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旗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关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旗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指导全旗教育系统加强党的建设,制定教育系统党建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全旗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负责所属单位、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战与群团工作。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指导全旗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全旗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制定教育系统“普法”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规划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实施学校设置标准。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德育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校外教育和校园足球工作。

  (五)负责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指导实施学校设置标准。负责综合管理全旗中等职业教育。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统筹规划民族教育发展,落实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旗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对外交流工作。

  (七)负责全旗教师队伍宏观管理工作,统筹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教师、教研员四支队伍的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全旗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负责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旗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负责推进全旗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旗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九)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指导全旗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指导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培训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置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协调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十一)指导并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对苏木(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评估;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负责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十二)负责指导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教育重点项目投入规划,指导全旗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负责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督促落实各级各类教育助学政策。负责监督管理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全旗教育事业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

  (十三)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安排教育工委及教育局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积极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负责起草教育工委及教育局的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负责教育工委及教育局各类文件、杂志、简报、机要函件的分发、上报、传阅、保管、催办和收集、整理、归档等机要工作。负责教育工委及教育局印鉴管理。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各股室贯彻执行教育工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为教育工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意见。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系统请销假、机关考勤及日常考核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做好教育信息网站内容管理、教育信息传播、教育形象策划、教育事件报道等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实施和使用管理工作。管理指导本单位及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和家长学校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工会、妇联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全系统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指导学校教代会建设工作,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落实上级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负责协调组织教职工体检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全系统团委、总少先队工作规划。加强全系统团委书记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类活动。 

  (二)后勤管理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负责教育局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编制全市教学设施需求规划,负责教学设备设施招投标采购计划的实施。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草拟制定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负责组织资金,指导管理学校日常经费运行以及财务核算。负责教育经费附加等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和统计、汇总及编报工作。汇总全市教育系统的预算。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单位)财务计划的预、决算编报及审核和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指导各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汇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统计工作。汇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做好机关日常经费运行、财务核算及绩效评价工作。做好机关工资核算、养老金核算、住房公积金核算汇总及统计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印章管理。 

  (三)民族教育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全市民族教育工作,拟订全市民族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近期、中期规划和目标。制定全市民族教育工作计划(要点)、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总结。协助相关股室做好全市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协助相关股室做好民族学校的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民族中小学、幼儿园的规范办学行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市民族学校的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负责完成全市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各项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民族中小学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对民族教育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四)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完)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参与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布局调整、体制改革工作和招生分配工作,拟订九年义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和管理课程计划的实施,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教材、教辅用书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办学方向、行为的监督检查。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综合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并负责指导、检查、评估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专业设置。负责全市民办非学历学科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变更、撤销等审批及备案工作。 

  (五)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前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学前教育规划及计划的编制,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负责本地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变更、撤销等审批、年检换证及备案工作。监督公办、民办注册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和管理幼儿园的教学质量、教学用书使用等工作。负责公、民办幼儿园数据统计和档案的建立与完善,负责幼师培训学习、观摩研讨,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负责对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注册幼儿园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全市特殊教育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指导、检查、评估特本地区殊教育工作。组织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教学文件及有关要求。规范特殊教育办学行为。 

  (六)体卫艺股。负责制定全市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卫生、艺术、劳动、国防教育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学校体育场地,管理和组织全市学校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校园足球、艺术、国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市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学生军训活动、艺术节等活动。参与对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的指导。负责指导实施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并开展学校(幼儿园)流行性传染病、近视眼预防控制等工作。组织协调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编制全市学校体育工作、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开展全市学校体、卫、艺质量检测工作。组织学校有效开展劳动教育。指导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校学生进行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培养,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七)校园安全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市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并指导监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和指导各学校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各类安全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安全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负责师生保险工作,指导各校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校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及时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公安、司法、交通、建设、工商、文化、卫生、质检、新闻、出版、综治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各学校食品卫生、消防、交通,人身安全管理等制度。做好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师生健康和安全;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开展学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学校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维稳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人事与师资管理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制度、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调资、表彰奖励。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各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教职工人事调动、年终履职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教研员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教师、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年度考核,汇总学校即时考核结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出入境管理。承担市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教师待遇方面的信访工作。 

  (九)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高等学校成人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族汉考三级)、自治区(高级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特岗教师考试报名、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盟(高级中学及职业高中招生考试)、市(负责本地区中考体育测试工作)(下同)级教育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国家、自治区、盟级教育考试的报名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盟级教育考试的试卷运送、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盟级教育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负责组织锡林浩特地区高级中学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配档工作,负责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国家、自治区、盟级教育考试相关制度、规定及政策,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基础建设股。统筹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校园规划及学校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建和维修项目,承担基建工程的报批和督办。组织实施学校危房改造。做好基建项目的送审与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地址: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宝格达乌拉西街

  联系电话:0479-2022707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负责人:朝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