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浏览 蒙文版 政务微信 信访app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退出
false
  • 首页
  • 走进阿巴嘎旗
  • 阿旗新闻
  • 政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办事服务
  • 政府数据
  • 首页
  • 走进阿巴嘎旗
  • 阿旗新闻
  • 政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办事服务
  • 政府数据
阿旗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涉及行政审批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09:05 来源: 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微信扫一扫:分享

Scan me!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阿工改办〔2023〕5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涉及行政审批程序的通知

旗各涉改单位、市政公用服务提供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及供水、供气、供暖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效率,持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现将进一步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涉及行政审批程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范围及审批事项

(一)审批范围

 

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建成区内需要供水、排水、供气、供暖、供电、通信等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绿地树木审批、道路挖掘占用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等审批事项。

(二)审批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包含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树木砍伐、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所有管网碰接涉及事项。

二、工作举措

全面优化完善供水、排水、供气、供暖、供电、通信等等报装接入流程,将供水、排水、供气、供暖、供电、通信报装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办理。深度融合既有业务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时获取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项目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

供水、排水、供气、供暖、供电、通信等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按照工程类型实行分类审批管理。

(一)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

对于城市区域范围内需要建设的电压等级为10千伏以下、接入低压燃气、供热、供排水管线长度不大于200米,且开挖、占用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长度不大于100米的配套接入工程(不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新建、改建、扩建交付使用未满5年、大修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其中,新接入管道天然气的,设计压力10千帕以下(不含10千帕),接入管线直径不大于10厘米;供热管径不大于15厘米;供水管径不大于30厘米;排水管径不大于60厘米的,免除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

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并经部门认可后,可直接开工建设,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义务的,责令改正,仍不整改的,列入失信名单,并予以处罚。

(二)实行并联审批制

对不适宜使用免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绿地树木审批、道路挖掘占用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等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实行并联审批制。线上依托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线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实行“一个入口、一套材料”,“统一收件、资料共享、同步踏勘、同步审批、统一出件”。涉审项目视工程情况,分类办理,接件即批符合备案制条件的项目,采取简易办理模式限时办结(0.5个工作日),备案制以外项目各审批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对切实需要挖掘道路、迁移苗木等破坏市政设施、绿化苗木、环卫设施的,需签订市政设施建设类原样恢复承诺书,如申请单位未能将工程安全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的,监管部门按照本部门破坏市政设施、绿化苗木、环卫设施等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三)推行前置服务

各水气暖企业要再造服务流程,变被动为主动,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定时登录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时获取项目及新办企业信息,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时,采取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方式预约上门了解用户需求,提前主动开展技术指导,落实接线位置,推行多部门联合,先期开展红线外管网现场勘查、方案设计及管网预埋等工作,为用户正式报装时做好减时、优服、提速等前置准备工作。推行获得市政公共服务事项只填“一张表单”只进“一个平台”,实施市政公共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受理。

  • 推行帮办代办

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绿地树木审批、道路挖掘占用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等审批事项,由水电气暖网市政公用企业办理。相关企业将涉及的办理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道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反馈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最后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推送至对应政府部门并联审批,并汇总审批结果,实现接入外线工程“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同步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 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 [2021]172 号)的要求,全面取消明令禁止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及其他无法律法规、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服务,应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严禁以强制服务、指定服务商或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转变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水、气、暖企业实行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进一步落实核查工作责任。对发现未按有关建设安全标准(条件、要求)操作、施工的,责令立即停工整改,依法给予处罚并记入失信档案。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上有3条及以上失信信息的企业和用户,不适用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发现不符合审批要求、未承诺挖掘(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树木恢复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的,要采取责令整改、撤销原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等措施。

                   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4日

222.docx


打印 关闭

政策文件

相关文件/解读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阿巴嘎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阿巴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电话:0479-2306062   电子邮箱:abgqzwfwj2022@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1525220010  
蒙ICP备09000746号   蒙公网安备 15252202000107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