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公开单位:水利局

办公地址: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新区林水综合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9-2022735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水利方面法律法规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旗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盟级和旗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五)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旗级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旗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旗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旗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实施全旗水旱灾害防御工程。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旗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一)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牧区电气化工作。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旗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检查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牧区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旗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旗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旗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由旗水利局牵头,会同旗自然资源局、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苏木乡镇非运输船舶由旗政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 

  2.与旗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旗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洪水干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商旗应急管理局以旗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做好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及旗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指导水利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两个部门共同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机构设置

  机构阿巴嘎旗水利局设两个股室,分别为水利工程计划建设管理股、水政河湖管理股。两个二级单位,分别是阿巴嘎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阿巴嘎旗水利工程工作站。 

领导介绍 

  特木其勒(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本局全面工作。 

  王德义(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组织、纪检、水库、防汛、水旱灾害、山洪预警预报、水利工程质检,水库项目、沙源治理工程项目工作。 

  哈斯巴特尔(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建、机关党支部、政法、维稳、信访、安全生产、农民工保障、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饮水安全项目、牧区现代化项目工作。 

  文宝(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宣传、统战,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审批,办公室、人事、统计、财务、生态治理项目工作。

  办公地址:阿巴嘎旗新区水利局三楼

  办公电话:0479-202273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 特木其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