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信访局

办公地址:党政大楼1楼
联系电话:(0479)2028115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旗委、政府提出建议。 

  (五)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起草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旗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旗信访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八)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指导检查苏木镇(区)、旗直各部门信访工作。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旗驻京、驻呼信访工作。协调指导全旗到北京、自治区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统计分析到国家、自治区、盟信访局走访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督促检查苏木镇(区)、旗直各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盟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建议。指导检查苏木镇(区)、旗直各部门单位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来信来访接待股。负责接待、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和通过旗长信箱、旗政务门户网站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来访和网络信访事项。承办国家、自治区、盟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来访和网络信访事项。承担旗信访咨询电话工作。统计分析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导检查苏木镇(区)、旗直各部门办信和网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向旗政府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苏木镇(区)、旗直各部门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引导旗党政办公区涉访人员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负责规范旗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统计分析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等。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 

  三、领导介绍 

  李巴特尔 

  信访局党组书记 局长,主持全盘工作,负责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海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旗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信访事项的办理指导、督办工作,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人事工作;纪检、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分管来信来访接待股。 

  乌日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政领导接访安排协调工作;各苏木镇(区)信访事项办理、督办、指导工作;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统战工作;档案建设和管理;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帮扶嘎查。 

  于 明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协助海涛副局长、乌日娜副局长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复查复核工作;安全生产、三务公开、工青妇等工作;包联小区工作。

  办公地址:阿巴嘎旗党政大楼1楼 

  联系方式:0479-202811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