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公开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汉乌拉路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79-2022360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机关职能

  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身是“阿巴嘎旗建设局”自1957年成立至今,经历了历次机构改革和重组。1987年5月的机构改革中,将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划归当时的“建设局”,成立了“阿巴嘎旗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局”。在2002年全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将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能划出,并更名为“阿巴嘎旗城乡建设局”。 2019年更名为“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等。

  二、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四)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八)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跨区域及重大案件的查处。 

  (十)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旗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协同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散装水泥及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人民防空建设标准等。拟订全旗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管理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和参建单位资质审核及备案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指导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参与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组织人民防空演练演习。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报建设管理。负责全旗人民防空信息系统项目的审核。指导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网络、通信警报设施为平时抢险救灾支援服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重要目标防护管理工作。指导重要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二)执法监督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城市管理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并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违反城乡规划管理以外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跨区域案件。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全旗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全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指导全旗住建系统法治建设。  

  (三)建筑工程与科技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投诉。负责管理权限内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及动态管理,负责新技术、示范工程和施工工法评审上报工作,负责监督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旗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散装水泥及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并对评价标识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 

  (四)城市建设股。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市政行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建立和实施城市管理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指导城市管理领域突出公共事件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负责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和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旗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雕塑、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五)村镇建设股。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协同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六)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股。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屋征收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旗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管理。 

  办公地址: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汉乌拉路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9-2022360

  主要负责人:包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