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旗长兼行政学校校长
政府副旗长
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协助旗长统筹综合经济领域和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服务业、招商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武部、档案馆。
完成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