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伊和高勒苏木党委书记
协助旗长统筹综合经济领域和发展改革、服务业、交通运输、史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国防动员办公室)、交通运输局、供销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政法委、人武部、纪委监委、巡察办、红会、残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档案馆、邮政局。
完成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