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伊和高勒苏木党委书记
协助旗长统筹机关事务、招商引资、财政税收、应急管理、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商务局(侧重招商引资)、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大、保密机要局、党校、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阿巴嘎监管支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