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旗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政府副旗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伊和高勒苏木党委书记
协助旗长统筹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开发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政局(民政事业发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广电局。
联系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团委、工会、文联、妇联、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公司。
完成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